泾县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主体评级咨询服务项目[重新招标第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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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7-02
南京****方)
联系人联系人3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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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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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6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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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主体评级咨询服务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主体方)、**中锋****点击查看公司(参加方)、****点击查看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参加方)、****点击查看公司(参加方);

供应商地址:**市**区莫愁湖东路58号203-140室(主体方)、****点击查看**学园南里-风林绿洲I乙号楼6层601(参加方)、**市**区**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参加方)、**市西**丰汇园11号楼8层东翼808(参加方);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点击查看主体评级咨询服务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发包文件要求的范围

服务要求:满足发包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满足发包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满足发包文件要求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的80%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15212.8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公开发包;

(二)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点击查看镇稼祥南路(绿宝商业街)302号,联系电话:0563-****点击查看626;

(三)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发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2、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发包人信息:

发包人:****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镇贺村中路与财富南****点击查看银行12楼

联系人:乐先生

电话:182****点击查看5616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镇稼祥南路(绿宝商业街)302号

联系人:汤工

电话:0563-****点击查看626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