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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点击查看银行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由2025年5月20日10时00分整修改为:2025年5月22日10时00分。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单一计划收益率:5分
单一计划收益率:5分 | 1、投标人或其法人机构在**受托管理的含权单一计划2022—2024年平均收益率,超过2022—2024年“单一含权计划平均收益率”,且3年中每一年均超过当年“单一含权计划平均收益率”得5分; 2、投标人或其法人机构在**受托管理的含权单一计划2022—2024年平均收益率,超过2022—2024年“单一含权计划平均收益率”,且3年中有2年超过当年“单一含权计划平均收益率”得3分; 3、投标人或其法人机构在**受托管理的含权单一计划2022—2024年平均收益率,超过2022—2024年“单一含权计划平均收益率”,且3年中有1年均超过当年“单一含权计划平均收益率”得1分; 4、其他情况得0分。 数据源:“单一含权计划平均收益率”采用2022—2024年**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2.**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情况表》中“单一计划-含权益类-当年加权平均收益率(%)”,提供数据源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表展示对比过程,数值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即**.**%; 计算公式: 1.投标人或其法人机构在**受托管理的含权单一计划2022—2024年平均收益率=(2022年含权单一计划收益率+2023年含权单一计划收益率+2024年含权单一计划收益率)/3 2.2022—2024年“单一含权计划平均收益率”=(2022年“单一含权计划平均收益率”+2023年“单一含权计划平均收益率”+2024年“单一含权计划平均收益率”)/3 |
修改为:
集合计划固定收益率:5分 | 投标人或其法人机构2019年-2024年(近6年)受托管理的全部集合计划固收类组合的年度算术平均收益率。 计算公式为:RA=(2019年A集合计划固收加权平均收益+2020年A集合计划固收加权平均收益+2021年A集合计划固收加权平均收益+2022年A集合计划固收加权平均收益+2023年A集合计划固收加权平均收益+2024年A集合计划固收加权平均收益)/6年,S=(RA+RB+...+Rn)÷N,N表示受托管理的集合计划个数。 投标人的S值排名第一名5分;排名每降低1名扣减1分,扣完为止,排名可并列。 注: 1.提供人社部《2019-2024年度**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的“6.集合计划管理情况表”,提供数据源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表展示对比过程,数值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即**.**%。 2.如投标人法人获得受托管理资格的年份在2019年之后,则按实际获得受托管理资格的年份开始计算。 |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负收益情况:5分
负收益情况:5分 | 按照投标人2014—2024年企业年金全部集合计划含权益类组合年度收益率为负的次数进行评分: 每一次年度负收益扣0.5分,满分5分,扣完为止。注: 1.“集合计划年度含权益类业绩”采用,投标人或其法人机构官网公布的《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管理情况》报告中“集合计划分组合类型收益情况表”(不含过渡计划)中披露的“合计”—“含权益类”的“本年以来加权平均收益率”,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2.如投标人法人获得受托管理资格的年份在2014年之后,则按实际获得受托管理资格的年份开始计算。 |
修改为:
负收益情况:5分 | 按照投标人2019-2024年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固定收益类组合及含权益类组合当年加权平均收益率为负的次数进行评分: 每一次年度固收或含权的平均收益率出现一次负收益扣1分,满分5分,扣完为止。 注: 1.“集合计划年度含权益类、固定收益类业绩”,投标人或其法人机构采用官网公布的《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管理情况》报告中“集合计划分组合类型收益情况表”(不含过渡计划)中披露的“合计”—“含权益类”、“固定收益类”的“本年以来加权平均收益率”,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2.如投标人法人获得受托管理资格的年份在 2019年之后,则按实际获得受托管理资格的年份开始计算。 |
注:此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招标文件与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县**路40号
联系人:吴经理
联系方式:0562-****点击查看867
招标机构:****点击查看
详细地址:**省**市**区蜀鑫路69号
联系人:李工 汪工
电话:0551-****点击查看6285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