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回族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点击查看财政厅按照“优先选择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重**针政策、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 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社会影响深远项目”的原则,从农业、工业、环保、文化、社保等领域选取10个自治区重点评价对象,组织第三方机构实施绩效评价,涉及资金共计51.5亿元,形成10份绩效评价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对优化财政**配置、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完善政策制度起到了重要作用。现将2024年自治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开。
附件:2024年自治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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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