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西鄠复合通道工程(高新东大段)评估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5日
二、更正信息合同包1(西鄠复合通道工程(高新东大段)评估服务):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西鄠复合通道工程(高新东大段)评估服务)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本项目为征地拆迁评估服务采购,采购实施完成评审、发出中标结果后,经复核发现:采购需求与正式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存在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合规风险,具体情况如下: 采购需求明确约定:本项目评估报价参照《****点击查看物价局 ****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发改委、财政部〈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陕价行发〔2011〕152号)规定标准,以折扣率形式报价,折扣率不低于50%;服务费结算公式:结算费用=按收费标准计算的基准费用×中标折扣率,折扣率在合同执行期间固定不变;采购人不提供水电、食宿、办公条件,相关费用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上述结算、报价、商务要求在正式招标文件中未完整体现,招标文件计价口径与采购需求存在偏差,潜在供应商、投标单位对报价结算规则容易产生理解歧义,属于采购文件实质性缺陷,影响本次采购活动公平公正。 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二条:“采购单位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负责。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公平性原则,本项目采购文件前后实质性内容冲突,继续推进签约履约将存在风险,拟作废标处理、重新采购。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合法、合规、公正,维护政府采购公信力,建议按程序对本项目予以废标处置: 1. 西鄂复合通道工程(高新东大段)评估服务项目作废标处理,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2. 重新编制采购招标文件,做到采购需求、报价口径、结算规则、商务条件完全统一,完整载明收费依据、折扣率计算口径、配套商务要求,消除歧义; 3. 按政府采购流程重新发布采购公告,组织采购。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1月03日
无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东大街道落庄甲子一号
联系方式:134****点击查看3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点击查看广场B座10楼
联系方式:133****点击查看064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欣、赵飞
电话:133****点击查看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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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