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山东九木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5%国有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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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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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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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木****点击查看公司75%国有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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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579万元(人民币)
20工作日
2025-07-29
网络竞价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沃克森评报字(2025)第1415号《资产评估报告》及鲁舜审字[2025]第0370号、鲁舜审字[2025]第0635号《审计报告》。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已签订的协议与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点击查看中心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本项目须同时受让**九木****点击查看公司5%国有股权。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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