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发布于 2026-08-25
中国****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36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28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18条

立即监控

一、合同编号:KC-20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612-194780
原合同编号:KC-20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612-194780
二、合同名称:****点击查看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原合同名称:****点击查看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三、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四、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西十二条路富通街

联系方式:186****点击查看0301

供应商(乙方):****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街11号

联系方式:186****点击查看8880

原合同变更条款号:计划支付日期从9月3日变更为10月31日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 确定。 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 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1(个) ¥50,422.90 ¥50,422.90 公务用车保险服务

合同金额: 50,422.9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零肆佰贰拾贰元玖角

履约期限:2026年09月13日至2027年09月12日

履约地点:**市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变更日期

2026年08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8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点击查看

2026年08月25日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查看完整分析
本单位近五年金融类项目共招标过 8 次; 共合作金融供应商 2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中国****公司
查看完整分析
核心业务: 金融服务, 中标 921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黑龙江, 中标 911次, 占比 98.91%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43 次, 中标金额 128.59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1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1
查看完整分析
中国****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金融服务, 中标 2070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黑龙江, 中标 2051 次, 占比 99.08%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125 次, 中标金额 312.03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