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区2025年和美乡村专项债项目(一标段)施工标段

南溪区2025年和美乡村专项债项目(一标段)施工标段

发布于 2026-10-28
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6-10-28 00:00:00
项目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区2025年和美乡村专项债项目(一标段)施工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标段名称
**区2025年和美乡村专项债项目(一标段)施工标段
标段编号
****点击查看001
项目业主
****点击查看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181****点击查看3751
招标人
****点击查看
招标联系人
张先生
招标联系电话
181****点击查看3751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人
张先生
代理联系电话
138****点击查看8428
开标地点
****点击查看中心三开标室(二)
开标时间
2026-10-26 09:00:00
投标最高限价(元/%)
****点击查看9200
公示期
2026-10-28至2026-10-30
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情况
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其他投标人评审情况
其他需公示的内容
接收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接收异议联系人
张先生
接收异议联方式
181****点击查看3751
监督部门信息
项目审批部门
宜****点击查看改革局
联系电话
083****点击查看2308
行业主管部门
****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
083****点击查看2261
异议投诉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附件:
评标复核报告.pdf
评标结果公示.pdf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查看完整分析
本单位近五年金融类项目共招标过 3 次; 共合作金融供应商 3 个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四川****公司
查看完整分析
核心业务: , 中标 0次, 占比 0.0%
重点地区: , 中标 0次, 占比 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万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2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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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金融服务, 中标 6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四川, 中标 6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2 次, 中标金额 0.0 万
中元****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金融服务, 中标 14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江西, 中标 6 次, 占比 42.86%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3 次, 中标金额 1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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