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中海城市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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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介绍:
1、**市渤海三十路576****点击查看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10号标准厂房101工业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为9239.84平方米,共有宗地面积为28838平方米。
2. **市渤海三十路576****点击查看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9号标准厂房C101工业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为14920.25平方米,共有宗地面积为37076平方米。
对以上两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进行资产评估。
二、项目要求:
1、项目中选公示后两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履行义务;
2、按照合同要求完成资产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3、评估单位自行踏勘现场,对所出具的报告的合理性、准确性负责;
4、报价应包含甲方要求的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
三、付款方式:在项目完成后支付。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符合本项目的业务范围。
3.具有相应的资质、业绩合同。
4、具有符合业务条件的从业人员(评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