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山东金马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10%国有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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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4-09-10

招标详情

临沂市罗庄区财政局
联系人联系人5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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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7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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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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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金融类项目招标6次,合作供应商4个,潜在供应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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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转让方名称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重要信息披露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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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520万元(人民币)
20工作日
2024-09-10
网络竞价
1.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22080万元,实收资本500万元。其中,转让方****点击查看公司认缴出资2208万元,实缴出资500万元。 2.根据《公司法》规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3.其他重大事项详****点击查看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鲁大宇会审字(2024)第137号《审计报告》及**大宇房地产****点击查看公司出具的鲁大宇评报字(2024)第06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国有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及协议。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标的企业10%国有股权后,承接履行转让方未实缴出资义务。如受让方违反实缴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被标的企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标的企业债权人及其他第三方追究违约或赔偿责任的,受让方应向该等主体直接承担相应的违约及赔偿责任,转让方不再对10%国有股权的未实缴出资部分承担连带及补充责任。若转让方承担相应违约及赔偿责任的(包括不限于经济损失、商誉损失等),有权向受让方足额追偿。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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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金融类项目共招标过 6 次; 共合作金融供应商 4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山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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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金融服务, 中标 14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山东, 中标 14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7 次, 中标金额 10.34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3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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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金融服务, 中标 102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山东, 中标 102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12 次, 中标金额 88.58
山东****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金融服务, 中标 54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山东, 中标 54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19 次, 中标金额 10.15
蓝图****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金融服务, 中标 1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山东, 中标 1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