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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查看 | 转让底价2565万元 | |||
| 10% | 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
| 2026-09-16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6-10-20 | |||
| ****点击查看区 | 所属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
| 项目负责人: 邹鹏电话: 022-****点击查看2140/部门负责人: 袁颖电话: 022-****点击查看2130 | ||||
| ****点击查看公司 | 银行账户11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0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1737 |
| ****点击查看营业部 | 支付行号316****点击查看00027 |
| ****点击查看区国育允能****点击查看公司 | |||||||||||||||||
|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点击查看区国育允能****点击查看公司10%股权】****点击查看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转让方承诺函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点击查看区国育允能****点击查看公司10%****点击查看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就标的权属变更有关事项,已向有关部门咨询核实,确认权属变更无障碍。 2、我方承诺转让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承诺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点击查看中心按《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转让信息。 4、我方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国家****点击查看中心产权交易相关规定规则,并已****点击查看中心交易程序,在转让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点击查看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点击查看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6、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点击查看中心关于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操作细则(试行)》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的义务,同时遵守**产权相关交易规则,并承担未尽通知义务造成的法律后果。 7、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受让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8、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点击查看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9、我方承诺对《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传真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点击查看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市**区渔阳镇人民西大街217号增57-1111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王继伟 | ||||||||||||||||
| 2023-10-24 | 注册资本25,650万元(人民币) | ||||||||||||||||
| 国有参股企业 | |||||||||||||||||
| ****点击查看公司 | 所属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
| ****点击查看0225MAD1T2UL8Q | |||||||||||||||||
| 小型 | |||||||||||||||||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招生辅助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是 | |||||||||||||||||
| 否 | 职工人数0 | ||||||||||||||||
| 否 | |||||||||||||||||
| 否 | |||||||||||||||||
| |||||||||||||||||
| |||||||||||||||||
| |||||||||||||||||
| 股东会决议 | |||||||||||||||||
| **津华房地产****点击查看公司 | |||||||||
| 2026-06-30 | |||||||||
| ****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委员会 | 备案 | ||||||||
| 2026-08-31 | |||||||||
| 2,800.06 | 2,786.95 | ||||||||
| 6.48 | 6.48 | ||||||||
| 2793.59 | 2780.48 | ||||||||
| 2558.05 | |||||||||
| 1、标的情况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备查文件。 2、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 (二)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依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类)》(合同编号:津蓟(协)2022-014电子监管号:****点击查看192023B000010)及补充合同,宗地编号为津蓟(协)2022-014,出让人为****点击查看,受让人为****点击查看区国育允能****点击查看公司,出让宗地位于**区俱扬街南侧、**路东侧,四至为**闻水南路,南至远和大街、西至**路,南至俱扬街。出让宗地面积为46823.7平方米。土地出让金为2565万元。****点击查看区国育允能****点击查看公司已缴纳土地出让金2565万元,未缴纳契税,尚未办理土地证,截至评估基准日该土地地上为****点击查看燕园高中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前期临时建筑。本次评估未考虑土地使用权尚未办理土地证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3、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25650万元人民币,****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万元):23085,实缴出资额(万元):285;****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认缴出资额(万元):2565,实缴出资额(万元):2565。 4、标的企业于2026年6月26日向****点击查看提交了《关于有偿收回津蓟(协)2022-014土地使用权的申请》,申请****点击查看有偿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解除原出让合同及补充合同,以原土地出让价格(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出让金为准,不计算利息或资金成本)收回。 | |||||||
| 否 |
|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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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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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