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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开发区城市矿产循环经济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保险服务澄清与修改公告
发布日期:202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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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开发区城市矿产循环经济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保险服务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点击查看开发区城市矿产循环经济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保险服务(项目编号:****点击查看),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及资格审查文件,现应各方反馈,经研究,就资格审查条件作如下澄清与更正。
一、澄清(更正)事项
原资格审查表中"供应商资格要求"涉及企业施工类资质的下列两项内容:
| 2 | 资质证书 | 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或施工劳务备案证书 |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
| 10 | 特定资格要求 | (2)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或施工劳务备案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
二、澄清(更正)后的资格审查要求
上述第 2、3、10(2) 项不再作为本项目供应商资格审查的条件,资格审查表中对应栏目作删除处理。
取消后,供应商资格审查以本公告及修改后的资格审查表为准,其余资格要求(营业执照、信用要求等)保持不变。
三、相关说明
1. 本项目为保险服务采购,服务内容为保险承保及配套风险管理服务,不属于工程施工活动,原设置的施工劳务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与本项目服务性质不相适应,故予以取消。
2. 凡原公告、资格审查文件、答疑文件中与本澄清公告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本公告为准。
3. 本澄清公告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编制投标文件以澄清公告招标文件为准。
四、时间安排的说明
本次澄清不影响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时间,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仍为2026年11月10日9:00。
招标人:****点击查看
日期:2026年11月2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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