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征集公告

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征集公告

发布于 2024-12-30

招标详情

兴平市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人联系人1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08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条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政府专项债券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征集公告

****点击查看政府专项债券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征集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根据自然**部《****点击查看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精神,现对**市****点击查看政府专项债券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收购土地条件

(一)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动工的住宅和商服用地(优先);

(二)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

(三)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收回的土地;

(四)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

二、收回收购企业条件

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

三、收回收购土地价格

由****点击查看委托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对拟收回收购地块开展土地市场价格评估,相较企业土地成本,就低确定收地基础价格,并根据市场形势、合同履约情况等,集体决策确定基础价格下调幅度,经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一致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政府批准确认最终收回收购价格。

四、申报时限

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15日。

各申报企业(个人)请于2025年1月15日前填写《**市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申报表》,将申报表加盖公****点击查看储备中心。

联系地址:**市西环路中段东侧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29-****点击查看2103

****点击查看

2024年12月30日

申报表(2).docx


附件(1)
申报表(2).docx
下载预览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