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蒙医医院国有资产清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兴安盟蒙医医院国有资产清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于 202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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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蒙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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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国有资产清查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9.9万元;

3.履行期限: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服务内容,如未按照约**期完工,每日按合同总额的0.5%支付违约金;

4.评分办法及要求:详见附件 资产清查项目打分办法

二、服务内容

1.需提供截止至2026年6月30日,全院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低值耐用品盘点服务;

2.需提供全院账务与实物核对服务;

3.需提供全院资产“一物一码”的赋码服务,每个资产需绑定唯一编码,且码内信息需包含资产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出厂编号等;

4.需提供全院资产贴码服务,****点击查看医院诊疗及院感管理规定,严禁触碰精密及急救设备避开设备操作面板及消毒面;

5.需提供清查相关材料等服务,包括:出具财政标准格式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点击查看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并配套提供盘盈、盘亏、待报废等明细清册及鉴证材料,实物清查后完整移交财务台账及账面底稿,供后续往来款项清查复用;

6.需提供数据同步更新服务,根据清查结果同步更新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及院内资产系统。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相关营业执照;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4. 参与采购活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5.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四、特殊要求

1.供应商需为****点击查看事务所,持有有效执业证书,并有资质出具财政认可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2.项目负责人须为执业注册会计师;驻场人员不少于6人;

3.售后维保:供应商需提供验收后12个月免费服务,无偿配合财政核查、审计巡查、数据修正等工作。

五、供应商需提交材料及要求

1.投标资料需提供材料目录清单且目录清晰;

2.报名企业的企业资质及特殊要求内相关资质;

3.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5.公司简介、项目服务简介、企业征信证明、企业业绩(双方盖章版合同扫描件或验收证明扫描件)、响应招标要求、投标内容及其他要求、报价(报价含服务费、人工费、安全措施费、税费等)、相关材料胶装成册且密封,密封处需加盖公章,一正一副,所有投标材料必须胶装,如不胶装,将视为无效投标。

六、响应文件及通讯要求

1.因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需投标人进行二次报价,请保持递交文件内的联系电话畅通,如因无法取得联系,二次报价将视为与投标文件内报价一致;

2.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七、递交采购文件方式、时间、地点、联系人及密封要求

1.递交响应文件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报名材料需装入牛皮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公章,封面注明“****点击查看国有资产清查服务项目”、投标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响应文件递交日期:截止时间:2026年7月13日。邮寄递交文件须在2026年7月13日前或当天送达;

3.联系人及电话:包小花 联系电话:0482-****点击查看300。

八、特别提示

1.供应商应保证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投标资格;

2.本次遴选不收何费用,供应商参与投标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3.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作出的全部承诺均具有履约约束力,中标后须严格遵照投标承诺内容履约;若未按投标承诺执行,我院将与中标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违约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所有投标材料必须胶装,如不胶装,将视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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