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项目工程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永善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项目工程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于 202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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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县泽通供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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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项目工程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由 ****点击查看 实施的 **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项目工程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项目名称: **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项目工程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2.询比内容:

2.1 询比范围:为**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项目提供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服务。

2.2 本次采购的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工程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输水管线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在列明的工程范围内,包含在建及已建成(含变更)的永久性工程、辅助工程、临时设施、施工便道等(以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为准),拟投保金额为人民币16745.69 万元(最终以除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外的实际实施项目施工合同结算额为准)。

2.3 保险金额

物质损失部分:人民币16745.69 万元(包含建筑工程投资9634.03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2897.06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3856.85万元、施工临时工程投资357.75万元,(最终以除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外的实际实施项目施工合同结算额为准);

第三者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 5000.00 万元。

2.4保险期限:60个月。

2.5服务范围:

(1)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取水坝、水库、塘坝、水处理厂、泵站、水池、输配水管网及其建筑物、管理用房设施、监控系统、收费系统、通信系统、消防系统、供配电及照明系统、便道、取弃土场、临时工程等范围内并包含在建及已建成的永久性工程(含变更)、临时工程、辅助工程、征占原有地上附着物及设施或道路、工程变更部分、弃方运输和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包括场地外堆放和任何形式的内陆运输)等;

(2)附加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在工程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与本保险合同所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以及由于上述原因造成被保险人支付的诉讼费用和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费用,保险人将按相关条款规定负责赔偿。

2.7保险赔偿限额与免赔额

2.7.1赔偿限额:

项目累计赔偿限额不少于50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1000.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死亡/残疾/医疗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

2.7.2绝对免赔额:

(1)物质损失:①地震导致的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不高于40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②自然灾害、地质灾害导致的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不高于5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③其他风险事故导致的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不高于2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

(2)第三者责任:①财产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不高于3000元。②人身伤亡:无免赔额。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且在合法有效存续期的独立法人企业,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投标资格;

3.1.2供应商必须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具有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点击查看公司授权的****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参加询比的只能授权一家****点击查看公司授权分支机构响应证明原件复印件,授权书内应当明****点击查看公司为其承担履约责任的承诺,****点击查看公司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2业绩要求:本项目不作要求。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供应商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可不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但需提供情况说明。

3.4信誉要求:近三年没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点击查看政府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承诺书);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所承担的项目未因供应商原因出现过重大工程缺陷及质量及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点击查看.cn/)上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提供承诺书);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点击查看.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承诺书);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点击查看.cn/)上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承诺书)

3.5其他: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5.2****点击查看公司证照、人员证书、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无

4.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5.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要求。

6.期限要求: 60个月。

7.采购控制价:

(1)保险费率 拟投保金额的2.0‰(≥2.0‰则响应文件作废);<>

(2)无论实施过程中项目规模、投资额和工期如何调整,成交人的成交费率均不作调整。

8.采购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询比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 5 月 26 日09时00分至2026年 5 月 28 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回复《邀请确认函》,获取询比文件。

9.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采购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6 月 1日15时00分,地址为:****点击查看会议室(**市**区凤霞路双院子新区26栋23单元)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县溪洛渡街道**大街130号

联系人:孙世万

联系电话:184****点击查看8733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双院子新区26栋23单元

联系人:张念苏

联系电话:199****点击查看5026

公告联系人:马孟博

联系人电话:135****点击查看8665

公告附件:




附件(3)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昭通中心支公司邀请函(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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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昭通中心支公司邀请函(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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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财产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邀请函(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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