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南海区睿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7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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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10-29

招标详情

佛山市南海区新基建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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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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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公告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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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产权”)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点击查看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2.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保证和承诺本次转让所披露内容和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的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等)均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我方已了解并认真考虑了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5.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按照法律法规及**产权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意见的义务,保障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对于因我方要求其他股东只能以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所产生的风险及相应法律责任,由我方自行承担。
6.如交易资金涉及跨境结算的,****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结算手续,若由于交易双方或标的企业原因造成交易价款无法划转等情形的,相关风险与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点击查看区****点击查看公司
注册地(住所) **市**区狮山镇北园中路11号创晟智造园4栋1层102房之1室
法定代表人 徐嘉炜
成立日期 2024-09-04
注册资本 7252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点击查看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点击查看公司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区管理服务;广告发布;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点击查看0605MADYQGLA2N
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否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
内部决策情况说明 ****点击查看区****点击查看公司股东决定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否
职工人数 0
是否导致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转移 是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点击查看 100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2025年度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0 -2.782241 -2.782241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7466.513941 217.8 7248.713941
审计机构 ****点击查看事务所有限公司
备注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2026年09月财务报表
报表类型 月报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0 -21.531778 -21.531778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8423.094715 1221.589515 7201.5052
备注
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点击查看
注册地(住所) **省**市**区桂城街道佛平二路60号交通建设大厦3楼303室(住所申报)
经济类型 ****点击查看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注册资本 5091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点击查看公司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规模 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点击查看0605MACJA6U16P
法定代表人 徐嘉炜
持有产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权比例 70%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点击查看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省) **省
监管机构属地(市) **市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管理局
批准单位名称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26-09-30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转让****点击查看区****点击查看公司70%股权的批复
批准文号 **建复〔2026〕58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否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转让底价(万元) 70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支付要求 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流程),受让申请手续的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全部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及交易条件,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 2.本项目交易资金(保证金、诚意****点击查看银行转账的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点击查看银行转账的方式****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以下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点击查看 账 号:81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1892054 开 户 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点击查看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5.不涉及原股东优先购买权情形的:若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成交价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所填意向受让价格孰高原则确定;产生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采用网络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6.受让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约定支付服务费。受让****点击查看银行转账方式****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点击查看 账 号:39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688****点击查看010001 开 户 行:****点击查看营业部 7.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按照产权交易机构公告及交易规则完成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交易保证金、报价/竞价、签署成交文件及产权交易合同等程序。 (2)认可并承诺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股东**协议、标的企业新章程及股权质押合同,促使有关保证人签署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协议,并提交符合约定的保函(具有不可撤销、见索即付性质且付款承诺独立于基础交易的保函),接受转让方保留事项同意权、提前退出权及担保保障安排。 (3)受让方须****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规定或依照法律法规承担应由受让方缴纳或承担的各项税金和费用,应按照《产权交易合同》及产权交易机构规则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场外结算方式一次性付清。 (4)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且在转让方全额收到交易价款的情况下,双方及相关方签署股东**协议、公司章程、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协议、股权质押合同等文件,受让方提交经转让方书面认可的履约保函(具有不可撤销、见索即付性质且付款承诺独立于基础交易的保函)及保证人有效内部决议后,方可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章程备案、董监高备案及交割手续。前述条件全部成就前,转让方有权拒绝或暂停交割且不构成违约。 (5)工商变更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向标的企业提供资金,并促使标的企业一次性清偿转让方股东借款本金及利息;工商变更完成后3日内,以其届时持有的占标的企业全部股权10%的股权(对应现有注册资本人民币725.20万元)为转让方办理第一顺位股权质押登记。 (6)按股东**协议及章程约定落实项目开发建设、经营管理、资金筹措、监管义务履行、信息披露、月度/季度/年度报告、审计配合、保留事项报批、退出兜底和违约责任等义务。 8.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9.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名称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10.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充分知悉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认可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否则视为违约。 信息披露公告、受让申请文件、竞价文件、竞价结果通知文件、交易合同等材料均是交易成交文件的组成部分。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保证金交纳及处置方式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 7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17:00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照本公告和《产权受让须知》《****点击查看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点击查看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在未违反相关规定及约定前提下,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点击查看中心将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保证金;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其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扣除相关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在网络竞价环节中(动态报价除外)各意向受让方均不进行有效报价的;
(2)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不按照事先确定条件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3)未按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拒绝或迟延履行约定义务的;
(4)法律法规、****点击查看中心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公告和交易各方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收款账号 ****点击查看 账号:81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1892054(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开户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路支行 转账备注:****点击查看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认缴注册资本为7252万元,实收资本为7252万元。转让方****点击查看认缴注册资本7252万元,实缴出资7252万元。 2.本次转让标的为转让方持有的标的企业70%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直接转让。标的企业核心资产为**市**区狮山镇广云**侧、广佛肇城际轨道西侧地块(交易编号:TD2024(NH)WG0040)相关权益;项目地块宗地面积68471.90平方米,其中A区为工业用地,宗地面积57521.47平方米,B1区、B2区为公园与绿地,宗地面积分别为5790.02平方米、5160.41平方米;土地出让金为人民币7190万元,已由标的企业支付。项目地块的土地用途、规划条件、红线范围、竖向界限、配套建设、移交要求、开发建设、产业准入及监管要求等,均以公开出让文件、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及其附件为准。 3.标的企业承接项目地块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职责,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及相关监管文件项下既有及后续产生的权利义务、责任风险原则上仍由标的企业依法享有、承担或继续履行;受让方取得标的企业控股权后,应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及其内部治理安排,确保标的企业持续、完整履行上述监管义务。 4.受让方应特别关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对产业准入、投资强度、税收承担、科技指标、分割转让和抵押限制、配套建设等均有严格要求,未达标将引发违约、罚款、整改甚至追责等重大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得低于每亩750万元;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十个完整自然年内,连续三个自然年度内累计纳税额不得低于每亩210万元;本宗地必须用于高技术制造业、新能源产业等特定产业,且进驻****点击查看小组审核同意;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九个完整自然年内,连续三个自然年度内总研发投入占总应税销售收入比重不得低于百分之三。此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对配套用房及产业用房的分割转让、抵押限制,以****点击查看园区基础设施维护等均作出了严格规定,具体的监管义务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及其附件以及相关监管文件。 4.标的企业资产、负债(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借款)、或有负债、对外担保、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事项以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尽调资料及最终挂牌文件披露为准。受让方充分知悉并认可标的企业现状、项目地块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及其附件、规划条件、配套移交、开发建设及运营要求等全部事项,自行完成必要尽职调查并承担相应商业风险,不得以项目地块现状、规划条件、监管要求、周边环境、通平情况、经营现状或财务情况等与其预期不符为由,拒绝履行报价、签约、支付、担保、交割及后续**义务。 5.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转让方继续持有标的企业30%股权;受让方与转让方应签署股东**协议、标的企业新章程等文件,明确项目操盘、公司治理、保留事项、资**排、信息披露、审计监督、监管义务、退出机制及担保措施。 6.截至2026年9月15日,转让方向标的企业提供的股东借款本金余额为1200万元,账面应计未付利息为22,750.00元;其**借款200万元于2026年5月29日到账,新增借款1,000万元于2026年9月14日到账。2026年9月16日起,未清偿本金继续按借款协议约定及年利率3.5%逐笔计息至实际清偿日。截至2026年9月15日,标的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具体变动情况见《关于****点击查看区****点击查看公司自清产核资基准日至2026年9月15日期间重大变动情况的补充说明》。受让方应在工商变更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提供资金供标的企业****点击查看公司股东借款本息。 7.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促使经转让方书面认可且依法具有相应担保资格和履约能力的担保机构出具具有不可撤销、见索即付性质且付款承诺独立于基础交易的保函,并在该期限内向转让方提交已生效的保函。该保函提交并生效前,不得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及交割手续。受让方还应在股权交割后3日内以其持有的占标的企业全部股权10%的股权(对应现有注册资本人民币725.20万元)为转让方办理第一顺位股权质押登记;受让方控股股东或转让方认可的保证人应按交易文件约定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履约保函、连带责任保证、股权质押及其他担保相互独立、并行存在。 8.受让方应特别知悉并接受转让方后续退出安排:在股东**协议约定的正常退出或重大违约提前退出条件成就时,转让方有权依法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退出其届时持有的标的企业30%股权。受让方应无条件配合审计、评估、内部决策、信息披露及挂牌,并按产权交易机构要求报名、交纳保证金、报价、签约及付款。退出底价采用评估值与“本金+年化5%收益”孰高原则;受让方违反退出兜底义务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赔偿实现权利费用,并按约主张10%违约金。 9.标的企业取得的项目地块截至基准日尚未动工,受让方应充分知悉既有逾期开工事实及相应风险。受让方应确保标的企业将监管义务纳入开发计划、预算和内部考核,确保标的企业最晚于标的股权交割后三个月内取得项目地块开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依法组织开工,并按有权主管部门有效书面批复同意的竣工日期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如政府主管部门仍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约定的2028年9月4日作为竣工考核时间导致责任,按交易文件约定划分责任。拟申请延期安排以主管部门批准为前提,不视为已获批准。受让方未按前述适用竣工期限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的,构成受让方及标的企业重大违约,转让方有权不经整改期立即启动剩余30%股权提前退出程序。 10.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其他原股东优先购买权。 11.其他需要披露事项详见****点击查看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佛智会专字〔2026〕第0157号)及其编制单位于2026年9月16日出具的《关于****点击查看区****点击查看公司自清产核资基准日至2026年9月15日期间重大变动情况的补充说明》、****点击查看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佛中会审字〔2026〕第S0509号)和**市瑞联资产房****点击查看公司出具的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报告》(瑞联资产评报字FS0GQZH[2026]0086ZJGC)。 12.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清产核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信息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0个周期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联系人 林小姐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20-****点击查看0228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市天**路28****点击查看广场中座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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