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2047.79万元报价。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15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2、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的 75 %(含交易保证金)一次性汇入**联交所结算专户,剩余交易价款由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时向转****点击查看银行保函,且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汇入**联交所结算专户,并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3、根据《****点击查看公司章程》: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2043.0218万元,出资截止时间为2030年4月20日。其中:周**认缴出资人民币2726万元,实缴为960.2205万元;谷泳认缴出资人民币116万元,实缴为40.8604万元;****点击查看研究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2958万元,实缴为1041.9409万元。 本次转让的51%股权即注册资本2958万元,其中实缴注册资本1041.9409万元、未实缴注册资本1916.0591万元。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标的企业股权后,受让方自愿承担转让方****点击查看研究院有限公司应承担的51%股权的全部责任及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应由****点击查看研究院有限公司履行的51%股权对应的未实缴注册资本1916.0591万元出资义务),****点击查看研究院有限公司无需再承担上述未实缴注册资本1916.0591万元的出资义务。 如因受让方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导****点击查看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受让方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或其他责任的,****点击查看研究院有限公司有权向受让方进行追偿,受让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4、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15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股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点击查看交易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股权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