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书填报】关于填报2025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任务书填报】关于填报2025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发布于 202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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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书填报】关于填报2025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2025年省基金任务书填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登录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stcloud.****点击查看.cn/egrantweb/)填写任务书,任务书起止时间必须与立项清单中的起止时间完全一致(详见附件1或3)。在线提交任务书需在2025年4月21日前完成。

2.研究内容需与申报书一致,不得更改考核指标参数,项目组成员及排名在此次填报任务书过程不得更改。任务书签署盖章页由项目负责人进入系统下载、打印、签名交各单位科研秘书后于4月11日前统一报送****点击查看(**洋校区第一公共楼207)办理盖章,再扫描成PDF上传到系统,若有**单位,**单位也需要签字盖章。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送任务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立项项目。

3.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和经费管理办法》(琼科规〔2024〕12号)和《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等有关规章制度执行,实行经费包干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任务书》中涉及的“项目计划总经费”“申请财政专项经费”填报立项经费总额。

4.对于有参加单位且需将部分经费外拨的项目,必须在《任务书》“其他需说明的事项”中详细说明外拨经费金额及具体科目预算,并且不得超过项目申报书和**协议中约定的外拨经费金额。在项目申报时,未与参加单位签订**协议或**协议中未明确经费外拨的,《任务书》中经费不得外拨。在项目申报时,已与参加单位签订**协议且**协议中明确经费外拨,如项目立项经费与申报经费不一致的,应按项目立项经费重新签订**协议,新的**协议中的外拨经费金额不得高于项目申报时**协议中的外拨经费金额。

5.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等请标注**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英文标注为supported by Hainan Provinci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字样及项目批准号。未按规定标注的研究成果,验收时不予认可。

6.项目执行到期后,项目负责人应当在项目实施期限届满后3个月内,在线提交验收材料。无特殊原因到期未申请验收的项目,按“不通过绩效验收评价”处理。我校原则上不受理项目延期申请,到期的项目必须按时提交验收材料,请项目组对照考核指标,加快项目的实施和经费的执行进度。

联系人:许老师

电 话:****点击查看8048


附件:1. 2025年**省自然科学基金立项项目表

2.**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和经费管理办法(琼科规〔2024〕12号)

3.**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5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琼科〔2025〕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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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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