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潍坊市珑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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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金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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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0.25万元(人民币)
20工作日
2025-05-21
网络竞价
1、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4月30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100万元,实收资本0万元。其中,转让方**省财****点击查看公司认缴出资100万元,实缴出资0万元。截至信息披露日,对于转让方未实缴的注册资本,转让方不再缴纳,由受让方继续履行出资义务。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新评报字[2025]第0252号资产评估报告、新联谊专字(2025)第100130号专项审计报告。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和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若被确定为受让方,同意受让标的企业100%股权后,承接履行实缴出资义务。如受让方或其继任受让方(如标的企业股权再次转让)违反实缴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被标的企业、标的企业债权人及其他第三方追究违约或赔偿责任的,受让方应向该等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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