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股权转让项目公告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且缴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则由交易机构组织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直接签约。 2、公告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交易机构组织网络竞价确定最终受让方。 标的企业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企业股东应在产权转让公告期间,向产权交易机构提出产权受让申请,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如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确定受让方,股东行权方式如下: (1)原股东与其他意向受让方同时参与网络竞价; (2)原股东在网络竞价的自由报价期间和延时报价期间均可行权; (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股东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受让方无更高报价时,原股东为最终受让方;如其他意向受让方继续报价,而原股东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受让方为最终受让方。 ****点击查看公司原股东成为最终受让方,标的公司应****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组织形式等进行变更登记。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点击查看.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3、具体竞价安排以e交易竞价安排为准。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