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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供应商: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1家采购代理机构,代理“**市2026—2028年度大病保险”服务项目招标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服务事项
根据大病保险招标工作要求,编制项目采购需求、招标文件、发布采购公告、招标答疑、补遗等,组织开标评标、发布中标通知等。招标工作完成后,负责归档采购单位提供的资料和全过程资料,完成招标过程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移交等采购代理机构开展服务工作,必须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一)采购方式:采取自主采购的方式,公开征集或邀请不少于5家供应商参与比选,按照次低价(避免恶意竞争)中选的原则确定1家评估机构;
(二)预算金额:1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10万元人民币;
(三)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服务;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条件
(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本市有固定办公场所;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四)具备完善的大病保险项目采购代理工作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点击查看政府部门**的代理服务业绩经验证明)。
三、比选流程
2025年9月30日上午10:00,请参选人携带密封完好的资格条件佐证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单原件、政府采购代理服务项目业绩材料复印件等(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在**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369号人社大厦A座16楼1605会议室参与比选。
****点击查看保障局****点击查看小组在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现场审核材料,参与比选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公开报价,符合资格条件且报价次低者中标,现场公布中标结果。若次低价出现报价一致的情况,将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1家中选机构。
四、其他要求
参与比选的第三方服务机构除提供报价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并签署真实性承诺书,未提供的报价无效。
(一)服务方案:根据本项目需求提供项目服务方案,服务方案中包括服务能力、进度安排、保密管理和服务承诺;
(二)项目负责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截至2025年8****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服务类采购代理工作2年及以上;
(三)人员配备:为本项目至少配备2名相关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
(四)服务质量保障:提供内控制度保障本项目实施质量,内容涵盖大病保险服务项目采购代理工作标准与要求、优先服务承诺、内控制度(或质量控制)、突发事件处理及风险防范机制;
(五)业绩:2021年以来(以合同或协议签****点击查看政府部门委托的相关服务项目采购经验。
五、相关责任及违约处理
中选机构应对出具的采购结果负相应法律责任,在提供采购代理服务过程中保证服务质量和遵守相关要求,如出现拒绝服务、违反保密要求或由于自身原因造成采购结果不符合技术要求等问题,****点击查看有权重新选取采购代理机构并保留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
地 址:**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369号
联系电话:0791-****点击查看9663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