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潍坊新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85.7143%国有股权

【省级】 潍坊新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85.7143%国有股权

招标详情

潍坊市国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91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0条

立即监控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转让方名称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重要信息披露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点击查看
**新农村****点击查看公司85.7143%国有股权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85.7143%
0.26万元(人民币)
20工作日
2025-09-28
网络竞价
1.本项目转让方要求优先购买权人只能以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应在交易项目信息披****点击查看中心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点击查看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信息披露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就非优先购买权人意向受让方的报价即时行权,未即时行权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和君会专审字(2025)第 069号《审计报告》及鲁添翼评报字(2025)第370725号《资产评估报告》。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国有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及协议。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