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南滨江细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989%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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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2-11

招标详情

上海紫竹新兴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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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7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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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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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转让底价: 10.000000万元
标的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标的所在地区: **市**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02-12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5-03-11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 受托机构联系人:陈蔼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1227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点击查看交易所 | 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业务负责人:汪远 联系电话:021-****点击查看7272-156、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点击查看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点击查看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
注册地(地址) 园美路58号3幢401室
法定代表人 占震锋
企业类型 ****点击查看公司(内资)
成立时间 2019-12-10
注册资本 91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经营规模 微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点击查看0112MA1GCRQ40X
经营范围 从事干细胞技术、生物技术、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干细胞采集和存储,化妆品的研发、销售,健康咨询,基础医学研究服务,药品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6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有人不放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高迪****点击查看公司 88.9011
2 ****点击查看**公司 10
3 ****点击查看 1.0989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2023 营业收入 271.226417
利润总额 -115.200077 净利润 -115.200077
资产总计 337.614738 负债总计 175.744650
所有者权益 161.870088 审计机构 ****点击查看事务所(特****点击查看分所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2024-12-31 营业收入 325.754717
利润总额 -184.852391 净利润 -184.852391
资产总计 244.427392 负债总计 267.409695
所有者权益 -22.982303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评估机构 ****点击查看**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市闵****点击查看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24-12-19
基准日审计机构 ****点击查看事务所(特****点击查看分所
评估基准日 2024-07-31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144.860000 183.670000
负债总计 188.880000 188.880000
净资产 -44.020000 -5.21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0.060000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2、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点击查看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 1、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被评估单位的无形资产,其中有8个软件著作权,为被评估单位在申办高新技术企业过程中,由第三方代理机构申请办理。评估人员未能从被评估单位获得软件著作权证书,该8项软著的权属信息从公开网站信息查询确认。被评估单位也未提供与该软著相关的开发支出,经向被评估单位了解,上述软著未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使用并发挥作用,本次对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软件著作权按照零值确认。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点击查看
注册地(住所) 园美路58号1幢308室
经济类型 ****点击查看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989%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989%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点击查看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大****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市闵****点击查看管理委员会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有□ 无√)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有□ 无√)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有√ 无□)
(具体为:受让人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4、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万****点击查看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回。
5、(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本项目涉及对产权标的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专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6、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点击查看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点击查看银行账户。
7、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点击查看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8、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处置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同时应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和风险。
9、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名称可继续使用“南**”字号至2026年12月31日,期满后即停止使用“南**”字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
4、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5、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一次报价
特殊事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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