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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各长护险承办机构、护理服务机构:
鉴于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执行处于起步阶段,为确保制度平稳落地和服务质量可控,经研究,下一步需根据我市长护险制度执行初期承载能力和管理需要合理控制长护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数量,确保制度实施分步稳妥推进,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申报受理截止日期
2025年8月15日。
二、申报对象
符合《****点击查看关于新增**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点击查看中心发〔2025〕28号)规定申报条件,有意愿并具备能力为我市重度失能参保人员提供居家护理、社区护理或机构护理服务****点击查看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或居家护理服务机构。
三、申报方式与材料
申报方式和材料继续按照《****点击查看关于新增**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点击查看中心发〔2025〕28号)执行(详见附件)。
本年度长护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申报受理截止日期后,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后续视制度运行情况和实际需要,如启动申报程序再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中心,0779-****点击查看909。
特此通知。
附件:****点击查看关于新增**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有关事****点击查看中心发〔2025〕28号)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