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4.62%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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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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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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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转让底价: 1136.520000万元
标的所属行业: 商业服务业
标的所在地区: **自治区**市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6-07-28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6-08-25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 受托机构联系人:张 绮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8797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点击查看交易所 | 业务联系人:汪思维 联系电话:021-****点击查看7272-102、195****点击查看5772业务负责人:王凌智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点击查看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点击查看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点击查看开发区黄河大街98****点击查看广场1-401
法定代表人 常国兴
企业类型 ****点击查看公司(内资)
成立时间 2012-08-03
注册资本 21645.021645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经营规模 大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8014820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稀土、稀土制品及其它商品交易服务(不含国家限制目录内商品);稀土产品及交易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信息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稀土及相关产品销售;进出口贸易。
职工人数 45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有人未表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44.56
2 ****点击查看公司 4.62
3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4.62
4 中稀****点击查看公司 4.62
5 ****点击查看公司 4.62
6 ****点击查看中心 4.62
7 ****点击查看**公司 4.62
8 **稀****点击查看公司 4.62
9 ****点击查看公司 4.62
10 ****点击查看公司 4.62
11 其余(3)位股东 13.86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2025 营业收入 2000.947340
利润总额 991.107326 净利润 835.236464
资产总计 22339.281620 负债总计 1224.794073
所有者权益 21114.487547 审计机构 ****点击查看事务所(特殊****点击查看分所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2026-04-30 营业收入 1044.059045
利润总额 590.681538 净利润 541.061925
资产总计 22944.624966 负债总计 1289.075494
所有者权益 21655.549472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评估机构 **中****点击查看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点击查看
核准备案日期 2026-07-19
评估基准日 2025-07-31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25160.540000 -
负债总计 4581.680000 -
净资产 20578.860000 24600.00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136.520000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方将根据《****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指引》,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在标的项目最终市场价格产生后通知并征询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包括但不限于告知如下内容:(1)欲行权的其他股东应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向联交所办理行权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受让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等;(2)逾期未行权的,视为放弃行权。
2、标的企业为**自治区**市交易场所,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的受让资格条件,从而决定是否受让本项目,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提示提醒等内容 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见公示附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点击查看公司
注册地(住所) **市**区**大街8号
经济类型 ****点击查看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4.62%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62%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点击查看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点击查看
批准单位名称 ****点击查看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方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详见保证金设定)****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规定全额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股东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联交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一个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该竞买人经网络报价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原股东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信息发布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其余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须同意**联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6、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同时递交书面承诺:①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点击查看交易所指定账户。②同****点击查看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点击查看银行账户。③对于受让本转让标的,本方已自行对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自治区交易场所管理办法》),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本方成为受让方后,若由于自身原因,致使股权****点击查看机关的同意或核准的,转让方有权扣除本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④本方知晓被确定为受让方不代表转让方对受让方符**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及承诺,转让方亦不对受让方的股****点击查看机关的同意或核准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及承诺。⑤若成为最终受让方,将自行办理股权变更手续,转让方只提供必要的协助。⑥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披露文件,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4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一次报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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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1 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pdf
附件(1)
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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