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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银行2025年度职工商业医疗保险采购项目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2.更正说明:因招标文件详细评价表中商务部分风险管理得分计算有误,****点击查看发现后立即组织评分专家进行复审。经复审后,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点击查看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3.成交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4.成交金额:800.00元/人(实际金额以具体投保项目为准)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025年7月17日—2025年7月2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点击查看**社2楼,联系电话:153****点击查看680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提出投诉。联系方式:刘先生 152****点击查看7427。
参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本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镇郎川大道西路8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先生 152****点击查看7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点击查看**社2楼
联系方式:余工 153 7563 6800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