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7.003%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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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08-31

招标详情

荆州市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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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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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8-31 挂牌结束日期 2026-09-24
交易机构: ****点击查看公司
交易机构联系人 魏经理 0716-****点击查看512

项目信息委托方基本情况年度审计报告近期财务报表保证金设定
项目信息
标的名称 ****点击查看7.003%股权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项目信息
1.转让方张碧蕤、龚洪平、陈文、雷勋伟为**市智慧****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自然人股东,拟****点击查看公司股权。此外,****点击查看公司另外三位自然人股东(龚洪平、陈文、雷勋伟)之委托,担当该三位股东股权转让事宜的全权代理人,张碧蕤将其自身持有的股权与其他三位股东持有的股权打包一并转让。
2.本次四位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比例合计为7.003%,其中张碧蕤转让持有的0.141%股权、龚洪平转让持有的6.278%股权、陈文转让持有的0.408%股权、雷勋伟转让持有的0.176%股权。
重大事项披露 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自行查勘标的,并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充分调查了解。如企业基本情况、职工情况、资产状况、标的所在股权转让登记程序等情况。意向受让方一旦向产权交易机构递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并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完成了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并知悉转让标的已披露的风险、瑕疵。
2.标的公司原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办理股权变更所涉及的税、费等由交易双方按国家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4.其他事项详见《审计报告》、《财务报表》、《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等交易所备查文件,请****点击查看交易所查阅。
委托方基本情况
委托方名称 张碧蕤、龚洪平、陈文、雷勋伟
所在地区 **省 - **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2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418102X
年度审计报告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4279.365364 339.066557 289.606152
审计机构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瑞达****点击查看公司 11260.979347 3273.290934 7987.688413
近期财务报表
出具时间: 2026-07-31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116.582862 -60.441679 -51.375427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10336.00275 2480.712415 7855.290335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 130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交纳说明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13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点击查看交易所****点击查看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交易保证金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意向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与转让方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 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受让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2.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本项目审计报告(鄂瑞会师审字(2026)第040号)、《财务报表》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全款及受让方应付的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缴至****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4.受让方须同****点击查看公司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办理股权变更所涉及的税、费等由交易双方按国家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6.意向受让方须在交易保证金支付前自行到所涉部门咨询、了解标的企业股权变更政策和相关程序,并获得当地相关部门的同意。受让方自行承担如因未获得当地相关部门批准不能进行股权变更的风险和责任。
7.意向受让方须认可《产权交易合同(样本)》中所有条款,并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的框架下签订正式合同。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给产权交易机构的服务费后,余款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给产权交易机构的服务费后,余款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 ——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点击查看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优先扣取交易双方按约定应支付****点击查看公司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后,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点击查看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点击查看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④未在规定期限内交清交易价款全款及产权交易费用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交易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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