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教育局(会计结算中心)局属学校伙食费资金专户选择开户银行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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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8-04
中国****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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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04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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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8-04 16:13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学校伙食费****点击查看银行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涂山路1755号

协定存款利率: 0.35%;活期存款利率:0.05%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0.9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学校伙食费****点击查看银行项目

服务范围:****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学校伙食费****点击查看银行项目,****点击查看结算中心开设伙食费资金专户相关手续等,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结合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执行。

服务时间:3+1+1年期,本期学校伙食费资金评选结果的有效期为评选结果正式生效之日起3年内。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5年8月4日-2025年8月5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或电子印章)后通过邮箱(****点击查看@qq.com)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箱(****点击查看@qq.com)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大道3888号

联系方式:0552-****点击查看2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广场1号楼909室

联系方式:152****点击查看35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先生(采购人代表)、王工(项目负责人)

电 话:0552-****点击查看263、152****点击查看3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