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床研究责任和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重新招标第二次)的更正公告(二)

关于临床研究责任和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重新招标第二次)的更正公告(二)

发布于 2026-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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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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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34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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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临床研究责任和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重新招标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5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需求部分:

序号

原具体技术要求

更正后的具体技术要求

1

★(二)保险覆盖范围:

1、临床研究责任保险:

在临床研究过程中因试验开展过程中出现任何因医疗行为或临床研究开展过程中发生的责任事故,造成临床研究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受试者、医务人员和项目相关工作人员)人身伤亡,依已签署的知情同意书约定,应由被保险人负损害补偿/赔偿责任,且在保险期间内提出补偿/赔偿请求时,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范围内对被保险人负赔偿责任。具体包括: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法律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每人每次事故赔偿免赔额1万元,最高限额50万元。累计赔偿最高限额200万元。

★(二)保险覆盖范围:

1、临床研究责任保险:

在临床研究过程中因试验开展过程中出现任何因医疗行为或临床研究开展过程中发生的责任事故,造成受试者人身伤亡,依已签署的知情同意书约定,应由被保险人负损害补偿/赔偿责任,且在保险期间内提出补偿/赔偿请求时,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范围内对被保险人负赔偿责任。具体包括: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法律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每人每次事故赔偿免赔额1万元,最高限额50万元。累计赔偿最高限额200万元。

2

2、医疗责任保险:

在临床试验及研究过程中,由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生、护士等)在执行医疗操作时,因操作过失造成第三方(包括受试者)人身伤害而引起的赔偿责任。免赔额3000元,每次事故最高赔偿10万元,全年累计不超过500万元。

2、医疗责任保险:

在临床试验及研究过程中,由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医生、护士等)在执行医疗操作时,因操作过失造成第三方(包括受试者)人身伤害而引起的赔偿责任。免赔额3000元,每次事故最高赔偿10万元,全年累计不超过500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5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与原采购文件矛盾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2.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公常路1号

联系方式:林老师 0755-****点击查看2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光****点击查看社区**大道481****点击查看广场1B栋31楼3105-06

联系方式:0755-****点击查看9133转8006或80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女士、李先生

电 话:0755-****点击查看9133转8006或8004

4.监督电话:邹先生135****点击查看3601


****点击查看

2026-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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