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荣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5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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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5-14

招标详情

上海延锋座椅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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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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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点击查看公司50%股权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转让底价: 15.000000万元
标的所属行业: 汽车制造业
标的所在地区: **省**市**市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05-14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5-06-11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 受托机构联系人:何星星 联系电话:188****点击查看0261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 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业务负责人:汪远 联系电话:021-****点击查看7272-156、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点击查看(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点击查看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华****点击查看公司
注册地(地址) **省**市**市丁桥镇镇保路82号1号楼(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 汪翊
企业类型 ****点击查看公司(内资)
成立时间 2020-06-28
注册资本 500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经营规模 微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点击查看0481MA2JDH8KXB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汽车装饰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有人不放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点击查看公司 50
2 ****点击查看 5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2023 营业收入 8200.293194
利润总额 2.206102 净利润 2.095796
资产总计 3497.945134 负债总计 3488.721664
所有者权益 9.223470 审计机构 ****点击查看事务所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2025-03-31 营业收入 3406.887143
利润总额 1.719591 净利润 1.633611
资产总计 2378.111903 负债总计 2366.255793
所有者权益 11.856110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评估机构 ****点击查看**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5-03-20
评估基准日 2024-06-30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3296.530000 -
负债总计 3287.190000 -
净资产 9.340000 30.00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5.000000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点击查看公司注册资本2500万元,至评估基准日尚未实缴出资。本次交易完成后,转让方相应的实缴注册资本的义务由受让方承接。
2、本项目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优先受让权。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点击查看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 1.企业经营场所系免费使用,其未申报除经营场所外的其他相关事项。评估师通过现场调查,亦未发现相关事项。基于资产评估师核查手段的局限性,****点击查看公司是否有上述事项发表确定性意见。
2.截至评估基准日,委估企业注册资本尚未实缴,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点击查看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2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0%,已实际缴纳 0 万元,根据公司最新的章程,出资应于2030年06月09日前足额缴纳;
(2)股东****点击查看公司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2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0%,已实际缴纳 1.00 万元,根据公司最新的章程,出资应于2030年06月09日前足额缴纳。
本次评估结论以基准日时点实缴资本为基础,未考虑上述资本金基准日后到位对评估值的影响,请报告使用人关注相关事宜对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影响。
3.根据《****点击查看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点击查看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税(不含水**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 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5%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延续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考虑到国家对小微企业的支持性税费优惠政策具有可延续性,同时**华****点击查看公司预测期的经营规模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故本次评估中假设2028年及以后年度**华荣可以持续享受前述两项税收优惠政策,提请报告使用人关注前述盈利预测的假设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点击查看
注册地(住所) **市**区秀浦路426号3幢301室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5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华域****点击查看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4.5万元到****点击查看(简称“**联交所”****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标的产权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联交所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本项目不涉及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联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点击查看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点击查看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点击查看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4)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信息披露的所有内容及其所涉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且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6、****点击查看公司注册资本2500万元,至评估基准日尚未实缴出资。意向受让方需在递交举牌材料的同时向转让方递交书面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转让方相应的实缴注册资本的义务由受让方承接。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
4、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5、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4.5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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