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文(东营)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及3913.035103万元债权

鲁文(东营)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及3913.035103万元债权

发布于 202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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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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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文(****点击查看**公司100%国有股权及3913.035103万元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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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3,933.04万元 人民币
20
2024-11-25
网络竞价
1.**县****点击查看公司持有鲁文(****点击查看**公司100%股权,100%股权转让价款为20万元;债权转让价款3913.035103万元。若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为股权部分的溢价。 2.截至2024年9月5日,标的企业的注册资本1000万元,**县****点击查看公司认缴出资1000万元,认缴比例100%,实缴出资0万元。 3.其他事项详见东乾会专审字(2024)第1034号《审计报告》和鲁信资评报(2024)第0002号《资产评估报告》。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指定账户。首期价款不低于总价款的30%,剩余交易价款应在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付清,并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延期付款****点击查看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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