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59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543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372条
立即监控
联系人59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543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372条
立即监控
采购人为****点击查看,采购代理机构为****点击查看,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具有服务能力供应商均可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概况及要求
1.1 采购项目名称: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如有): ****点击查看
1.3 ★最高投标限价金额:74472.48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4 ★采购内容(范围):****点击查看公司目前所使用的工作车辆,保险服务合同于2023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有效。合同时间马上到期,为保证工作车辆正常使用。现****点击查看公司工作车辆的保险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1.5 ★服务期:三年
1.6 ★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6个月。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 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资格:
1、营业执照: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有效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 3 年(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 1 项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保险同类服务业绩。须提供保险服务合同(须体现甲乙双方、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签章页);若合同文本无法清晰体现服务内容,可同步提供中标(成交)公告截图 / 成交通知书作为佐证材料。
3、信誉要求:供应商近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参选截止之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须提供两网站查询截图(公告发布之日后打印),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4、资质证明:****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5、其他要求:
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4)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本次采购不接受 联合体。
3.资格审查方法
3.1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否决。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 8 月 25 日,每日 10:00-19:00,(**时间,下同)。
4.2 谈判采购文件(发售/获取):凡有意参加者,须登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阳光采购平台各主体类型下领取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发票由****点击查看开具。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文件下载服务费200元,下载费由**阳光采购平台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郑重说明:响应文件及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可通过 (**阳光采购平台系统) 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根据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中重要通知、常见问题等进行电脑配置。
本项目为线下开标,不需要办理CA锁。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
5.1 纸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28 日 11 时00分(**时间),开启地点:**市**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评标5室。
5.2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2.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2.2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5.2.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5.2.4本项目接受邮寄方式递交(收件人:闫伟、电话:151****点击查看1771 ,邮寄地址: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文件递交结果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后请保留邮寄凭证,并将快递单号邮件发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6.1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
6.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因故无法亲临现场参加开启会议的,可选择通过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线上视频会议方式远程参与。线上会议的具体接入方式(包括会议ID、密码、链接等)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邮件或短信形式发送至供应商报名时所登记的电子邮箱或手机号码。供应商应确保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查收。
6.3 供应商无论以现场方式还是线上方式参与开启会议,均视为出席。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既未到场参加,也未通过线上方式参与开启会议,则视为该供应商已默认认可开启会议的程序和结果,并自动放弃对开启过程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釆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点击查看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8 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广电****点击查看公司纪检监察部。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 址:乌市沙区**路330****点击查看
联系人:舒海峰
电 话:192****点击查看9149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 11楼
联系人:闫伟
电 话:151****点击查看1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