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13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557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221条
立即监控
联系人13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557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221条
立即监控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面向专业****点击查看公司债券承销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6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2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
| 3 | 承销业绩(20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2023年1月1日-投****点击查看公司债券主承销金额按下列办法进行评分: | ①投标人的上述债券承销业绩统计以wind系统查询数据为准,提供wind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发现投标人存在提供虚假数据情形,评标委员会将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③ 联合体投标的,承销业绩以牵头主承销商为准。 |
| 4 | 执业质量(10分) | 承销的债券违约情况(5分) | 注:①违约及推迟发行统计以wind系统查询数据为准,提供wind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发现投标人存在提供虚假数据情形,评标委员会将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④ 联合体投标的,执业质量以牵头主承销商为准。 |
| 5 | 利率引导能力(10分) | 投标人2023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以发行起始日为准)期间主体评级AA+1年****点击查看公司债券的发行利率情况,根据利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评审: 1.平均值为3.30%(含)以下的,得10分; 2.平均值为3.30%(不含)-3.50%(含)的,得7分; 3.平均值为3.50%(不含)-3.70%(含)的,得4分; 4.平均值为3.70%(不含)以上的,得1分; 5.本项未提供不得分。 | 注:① 以Wind数据为准,具体路径为“债券-一级市场-新发行债券”区间选择2023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债券分类勾选“私募债”,主体评级勾选AA+,筛选主承销商,整体统计选取发行利率的算术平均值。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截图(需能体现上述评审要素),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 联合体投标的,利率引导能力以牵头主承销商为准。 |
| 6 | 首发新增能力(5分) | 自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作为主承销商(含联席),**范围内获批区县级首次发行且募集用途为****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债、企业债),募****点击查看公司债借新还旧)。获批且成功发行一单得1分,满分5分。 | 注:① 提供发行版募集说明书首页、实际控制人页面、募集资金用途页以及WIND截图,加盖公章。 ② 联合体投标的,首发新增能力以牵头主承销商为准。 |
| 7 | 合规经营(5分) | 2023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是否被证监会出具监管措施。投标人不存在被证监会出具监管措施的,得5分;投标人存在被证监会出具监管措施的,得0分。 | 注:① 提供证监会监管措施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网址为 ②联合体投标的,合规经营以牵头主承销商为准。 |
修改为:
| 3 | 承销业绩(20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点击查看公司债券主承销金额按下列办法进行评分: | ①投标人的上述债券承销业绩统计以wind系统查询数据为准,提供wind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发现投标人存在提供虚假数据情形,评标委员会将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③ 联合体投标的,承销业绩以牵头主承销商为准。 |
| 4 | 执业质量(10分) | 承销的债券违约情况(5分) | 注:①违约及推迟发行统计以wind系统查询数据为准,提供wind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发现投标人存在提供虚假数据情形,评标委员会将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④ 联合体投标的,执业质量以牵头主承销商为准。 |
| 5 | 利率引导能力(10分) | 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发行起始日为准)期间主体评级AA+1年****点击查看公司债券的发行利率情况,根据利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评审: 1.平均值为3.30%(含)以下的,得10分; 2.平均值为3.30%(不含)-3.50%(含)的,得7分; 3.平均值为3.50%(不含)-3.70%(含)的,得4分; 4.平均值为3.70%(不含)以上的,得1分; 5.本项未提供不得分。 | 注:① 以Wind数据为准,具体路径为“债券-一级市场-新发行债券”区间选择2023-01-01至2025-12-31,债券分类勾选“私募债”,主体评级勾选AA+,筛选主承销商,整体统计选取发行利率的算术平均值。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截图(需能体现上述评审要素),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 联合体投标的,利率引导能力以牵头主承销商为准。 |
| 6 | 首发新增能力(5分)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投标人作为主承销商(含联席),**范围内获批区县级首次发行且募集用途为****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债、企业债),募****点击查看公司债借新还旧)。获批且成功发行一单得1分,满分5分。 | 注:① 提供发行版募集说明书首页、实际控制人页面、募集资金用途页以及WIND截图,加盖公章。 ② 联合体投标的,首发新增能力以牵头主承销商为准。 |
| 7 | 合规经营(5分) |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投标人是否被证监会出具监管措施。投标人不存在被证监会出具监管措施的,得5分;投标人存在被证监会出具监管措施的,得0分。 | 注:① 提供证监会监管措施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网址为 ②联合体投标的,合规经营以牵头主承销商为准。 |
2、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6年7月9日09:15”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6年7月20日09:15”。
更正日期:2026年7月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重新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安****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银河大道1号
联系人:马越
电话:0553-****点击查看050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花园大道369号
联系人:刘浩
电话:177****点击查看52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浩
电 话:177****点击查看5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