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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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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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14

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管理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资助期满项目结题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2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点击查看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和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等。集中接收工作于2025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

2.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5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2.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5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点击查看中心延续资助项目增设预算评审。对于申请经费严重超过实际需求的项目将不予资助。项目申请中有**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3.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4.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5.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点击查看中心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6. 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研究单位同意。

7.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当经过伦理审查。

8.申请人应当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

2.项目获批准后,依托单位需补交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并将其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提交的最终电子版申请书保持一致。对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签字盖章材料的,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初审结果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25年4月29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五)注意事项。

目前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还未发布,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待今年《指南》发布后,认真学习新的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科研处也将及时根据新的《指南》要求编制《****点击查看学院2025年度国自科项目申请形式审查指南》和《****点击查看学院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形式审查明细表》供各位老师参考。

****点击查看学校申报时间安排

1.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系统账号的老师,****点击查看学院统一填报附件1《国家自科基金申报系统注册登记表》发科研处邮箱,由学校统一注册账号,已有账号的老师,如忘记登录密码可联系科研处重置。

2.第一轮审核:请申请人于2025年2月17日在国家自科基金申报系统完成申报提交。学校将进行第一轮线上形式审查,并反馈修改意见。

3.第二轮审核:请申请人于2025年3月3日在讲过价自科基金申报系统完成第二轮提交,****点击查看学院统一将附件2《2025年****点击查看学院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和签字盖章的《****点击查看学院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另行发布)交科研处进行审核。

4.我校申报国家自科系统截止时间为3月14日,之后系统将关闭,无形式审查问题的申请书将不再退回修改。申请人应在申请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提交电子版申请书。

《****点击查看学院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另行发布)须由二级单位集中提交,不接受个人单独提交。****点击查看学校将不予推荐申报本年度基金项目。

联系人:罗凯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3793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二、项目结题

(一)项目负责人事项。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格式的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不得将未正式发表/未在线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将非项目负责人或非主要参与者取得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将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不得将早于项目资助开始时间的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

4.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点击查看委员会关于新时代加强科学普及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将科普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中;同时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将有关论文上传存储到信息系统。

5.项目负责人在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的发布、传播和应用中,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问题的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严谨审慎。

6.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按照相关规定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点击查看.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点击查看.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点击查看学校受理申报结题时间安排

请项目负责人于2025年2月18日前完成系统填报,提交学校审核,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再报送纸质材料(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二份)到科研处。

三、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项目进展报告)于2025年1月14日前完成报告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书、项目进展报告、结题/成果报告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二)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不得篡改作者顺序,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三)发表的研究成果(包括专利),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均应如实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科学基金作为主要资助渠道或者发挥主要资助作用的,应当将科学基金作为第一顺序进行标注。

(四)《指南》拟于2025年1月中旬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五)结题/成果报告等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

五、咨询与联系方式

(一)各类事项咨询电话。

材料接收组

****点击查看8591

信****点击查看信息中心)

****点击查看7474

财务咨询

****点击查看5245

****点击查看7225

****点击查看9112

****点击查看5342

****点击查看8485

各类型项目咨询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专项项目等

****点击查看5562

****点击查看7018

****点击查看6978

****点击查看9336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点击查看科学中心项目)、数学**基金项目等

****点击查看9133

****点击查看5932

****点击查看8046

****点击查看8623

联合基金项目

****点击查看8041

****点击查看9897

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点击查看7230

****点击查看7008

国际(地区)**研究与交流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

****点击查看7001

****点击查看9034

(二)各部门咨询电话。

数理科学部

****点击查看6911

化学科学部

****点击查看6906

生命科学部

****点击查看6916

地球科学部

****点击查看7157

工程与材料

科学部

****点击查看6887

信息科学部

****点击查看8236

管理科学部

****点击查看6898

医学科学部

****点击查看8991

****点击查看8941

交叉科学部

****点击查看5654

办公室

****点击查看7087

国际科研资助部

****点击查看9034

计划局

****点击查看8042

****点击查看6980

政策局

****点击查看7006

财务局

****点击查看5342

国际**局

****点击查看7001

****点击查看办公室

****点击查看5544

****点击查看中心

****点击查看8591

(三)相关网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https://www.****点击查看.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https://grants.****点击查看.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点击查看.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开放获取仓储平台:https://kd.****点击查看.cn/oar

科研处

2025年1月14日

附件:

1. 国家自科基金申报系统注册登记表.xls

2. 2025年****点击查看学院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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