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合同主要条款(范本)第五条 工作步骤增加一项: (五)注意事项 中标单位须在中标后,为各个乡镇布设宣传栏。****点击查看公司联系电话及理赔相关内容。 投标单位中标后,中标单位需与中标所属乡镇签订服务及宣传合同。 若保险服务、投标文件承诺内容与实际执行标准不匹配,业主有权不予支付保险费用。 若当年服务成果未达到投标承诺标准,取消该单位投标资格,报请同级财政部门对该单位实施联合惩戒,3年内禁止该单位参与同类项目投标。 中标单位需提前上交各村宣传专栏、宣传标语、村委人员联系方式、带坐标照片、乡镇服务合同,审核通过后,方可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