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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2025年医疗责任险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龙蟠路95-1号
中标金额:玖拾伍万元整(9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点击查看2025年医疗责任险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点击查看医疗责任保险 服务要求: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工作及相关服务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工作及相关服务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舒、杜雪松、程敏娟、何琴、汪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滁公管综〔2023〕19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文件指导标准收费,以最高限价为基数计算,本项目代理服务费:7200元。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5年3月25日-2025年3月27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或****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县来阳路11号或**市**县双创产业园B座7楼,联系电话:139****点击查看5922、189****点击查看2112。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市公共**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点击查看委员会(**县****点击查看管理局)监督股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点击查看.cn/fwzn/011001/****点击查看01001/011****点击查看01003/****点击查看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点击查看.cn/fwzn/011001/****点击查看01001/011****点击查看01003/****点击查看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点击查看委员会(**县****点击查看管理局)监督股,地址:**路与双拥路****点击查看指挥中心联合体5楼,联系电话:0550-****点击查看650。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0.80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县来阳路11号
联系方式:139****点击查看59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双创产业园B座7楼
联系方式:189****点击查看21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芳琪、李学玲
电 话:139****点击查看5922、189****点击查看2112
十、附件
1.业绩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