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交控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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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标的企业名称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市**区学清路8号1号楼9层A902、903室 |
法定代表人 | 姚丹骞 |
所在地区 | **-市辖区-**区 |
成立日期 | 2015-07-03 |
注册资本(万元) | 3038.900699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点击查看公司 |
所属行业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431354E |
经营规模 | 中型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专业设计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移动终端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汽车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智能车载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船舶改装;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105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议决议 |
出具《法律意见书》****点击查看事务所 | **锦****点击查看事务所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张毅 | 15.3029 |
黎向欣 | 15.3029 |
姚丹亚 | 15.3029 |
潘军 | 7.8153 |
****点击查看**公司 | 6.8334 |
**自贸试验区星觅探索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2651 |
**中关村科学城科技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36 |
**普华天勤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8006 |
**浙民投乐泰物联网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8006 |
****点击查看 | 2.6556 |
其他17个股东 | 22.2847 |
2024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4452.108951 | -4966.825523 | -4966.825523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36682.606254 | 13552.435469 | 23130.170785 |
审计机构 | ****点击查看事务所(普通合伙) | |
2025-06-30财务报表 | ||
报表类型 | 月报 |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840.480266 | -3510.944821 | -3517.65663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25780.950715 | 14011.848342 | 11769.102373 |
重要信息披露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放弃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2、依据《****点击查看拟转让其持有****点击查看**公司2.66%股权涉及****点击查看**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皖**评字〔2025〕075号】,提请意向受让方注意:十一、特别事项说明“(八)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7)****点击查看**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工商登记的名****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等。 3、依据《****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章程》载明:转让方(****点击查看)对标的企****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数额为80.70万元,对应出资比例为2.6556%。截至本项目挂牌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实缴出资额为80.70万元。 4、标的企业相关情况详见《****点击查看拟转让其持有****点击查看**公司2.66%股权涉及****点击查看**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皖**评字〔2025〕075号】、《****点击查看**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二〇二四年度》【京乾贞年报审字[2025]第2065号】、《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备查文件。 |
评估机构 | ****点击查看事务所有限公司 |
核准或备案 | 核准 |
核准(备案)机构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核准或备案日期 | 2025-08-06 |
评估基准日 | 2024-12-31 |
评估到期日 | 2025-12-30 |
资产总计/账面价值(万元) | 36682.61 |
资产总计/评估价值(万元) | 业务无法提供 |
负债总计/账面价值(万元) | 13552.44 |
负债总计/评估价值(万元) | 业务无法提供 |
净资产/账面价值(万元) | 23130.17 |
净资产/评估价值(万元) | 133936.48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3561.06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查看 |
注册地(住所) | **市高新区望**路520号****点击查看园区11#研发楼2楼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6556%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6556% |
法定代表人 | 王亮 |
成立日期 | 2018-08-06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0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点击查看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点击查看公司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点击查看0100MA2T02QT51 |
经营规模 | 小型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监管机构属地 | **省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主管部门名称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批准日期 | 2025-03-26 |
批准文件及文号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25年第17期) |
挂牌价格(万元) | 5148.45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
价款支付要求 | (1)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 (2)分期付款: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指定帐户(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首期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照不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1)原股东以场内方式行权的,应在挂牌****点击查看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 (2)原股东以场外方式行权的,由转让方在非股东意向受让方最终市场价格产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原股东,征询原股东是否以该最终市场价格行使优先购买权,原股东须在30天内给出书面答复。原股东同意以最终市场价格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须在书面答复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逾期未进行书面答复或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原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报价最高的非股东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 (3)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方式确定最终市场价格,非股东意向受让方通过转让方资格审核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以密封函的形式对受让价格进行书面报价,每个非股东意向受让方只能填报一个书面报价,一经递交不得更改及撤回; (4)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非股东意向受让方且无其他股东履行场内申请程序的,交易活动终结; (5)如公告期内有原****点击查看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则原股东可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原股东进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转让方不再就是否以最终市场价格行使优先购买权征询未进场的其他股东意见; (6)其他未尽事项按照《****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公司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规则》执行。 2、本项目一经公告即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登记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完全认可本次产权转让行为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 3、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登记即视为已自行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其已符合本次产权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参与本次产权转让项目。****点击查看中心或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确认不代表意向受让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意向受让方最终是否获得本项目的受让资格应以相关监管部门的书面审核意见为准。如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本次产权交易未能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对转让标的进行再次信息发布。 4、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下,****点击查看中心递交产权受让申请材料。意向受让方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产权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点击查看银行账户的,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5、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计息)。如协议成交,该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如产生竞价,则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通过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可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点击查看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不计息)。 (1)产权受让申请书; (2)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等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意向受让方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银行资信证明,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有权部门同意受让的批准文件(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及资金能力证明; (4)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盖有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受让股权比例依法享有或承担。 7、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8、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公告要求的价款支付方式支付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如价款支付方式选择“一次性付款”,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如价款支付方式选择“分期付款”,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指定帐户(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首期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照不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9、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万元) | 1530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其他竞价 |
其他竞价说明 | 一次性报价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贵涛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51-****点击查看1607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市**区**大道与烟墩路****点击查看广场C3座21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