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成武赋源新能源有限公司19%国有股权

【省级】 成武赋源新能源有限公司19%国有股权

发布于 2025-03-06

招标详情

成武伯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6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52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73条

立即监控

成****点击查看公司19%国有股权
成****点击查看公司19%国有股权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转让方名称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重要信息披露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点击查看
成****点击查看公司19%国有股权
****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
19%
0.0001万元(人民币)
20工作日
2025-03-06
网络竞价
1、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10月31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500.00万元,实收资本0.00万元。其中,转让方认缴95.00万元,实缴0.00万元。 2、其他披露详见大华审字 【2025】****点击查看000276号《审计报告》及(**)华源龙泰(2025)(评)字第0003号《资产评估报告》。 3、根据《公司法》规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股权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继续履行已签订的协议与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基础服务费和成交价款一次****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按照章程继续履行出资义务。如受让方违反实缴出义务,导致转让方被标的企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标的企业债权人及其他第三方追究违约或赔偿责任的,受让方应向该等主体直接承担相应的违约及赔偿责任,转让方不再对19%股权的未实缴出资部分承担连带及补充责任。若转让方承担相应违约及赔偿责任的(包括不限于经济损失、商誉损失等),有权向受让方足额追偿。 (4)本项目在**产权交易
本项目-招标进度跟踪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