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19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856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357条
立即监控
联系人19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856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357条
立即监控
| ****点击查看 | 转让底价5360万元 | |||
| 67% | 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
| 2026-11-05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6-12-03 | |||
| ****点击查看区 | 所属行业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
| 项目负责人: 边媛电话: 022-****点击查看2161/部门负责人: 耿鹏电话: 022-****点击查看2150 | ||||
| ****点击查看公司 | 银行账户11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0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2734 |
| ****点击查看营业部 | 支付行号316****点击查看00027 |
| 汇腾(**)沥****点击查看公司 | |||||||||||||||||
|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汇腾(**)沥****点击查看公司67%股权】****点击查看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转让方承诺函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汇腾(**)沥****点击查看公司67%****点击查看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就标的权属变更有关事项,已向有关部门咨询核实,确认权属变更无障碍。 2、我方承诺转让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承诺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点击查看中心按《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转让信息。 4、我方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国家****点击查看中心产权交易相关规定规则,并已****点击查看中心交易程序,在转让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点击查看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点击查看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6、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点击查看中心关于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操作细则(试行)》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的义务,同时遵守**产权相关交易规则,并承担未尽通知义务造成的法律后果。 7、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受让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8、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点击查看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9、我方承诺对《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传真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点击查看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市**区大寺镇津港公路与二八线**东南50米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柴寿恒 | ||||||||||||||||
| 2023-03-28 | 注册资本5,910万元(人民币) | ||||||||||||||||
| 国有控股企业 | |||||||||||||||||
| ****点击查看公司 | 所属行业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
| ****点击查看0111MACDDY5H5F | |||||||||||||||||
| 微型 | |||||||||||||||||
| 一般项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机械设备租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废旧沥青再生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否 | |||||||||||||||||
| 否 | 职工人数5 | ||||||||||||||||
| 是 | |||||||||||||||||
| 否 | |||||||||||||||||
| |||||||||||||||||
| |||||||||||||||||
| |||||||||||||||||
| 股东会决议 | |||||||||||||||||
| **星驰房地产****点击查看公司 | |||||||||
| 2025-12-31 | |||||||||
| ****点击查看 | 备案 | ||||||||
| 2026-08-21 | |||||||||
| 5,809.29 | 6,596.84 | ||||||||
| 385.77 | 385.77 | ||||||||
| 5423.52 | 6211.07 | ||||||||
| 4161.4169 | |||||||||
| 1、本次评估范围内房屋建筑物1项变电室,申报面积为149.52平方 米;构筑物1项罩棚,申报面积为14782.50平方米,尚未办理房产权 证,对于上述未办房产权证不符事项,被评估单位出具了相关权属证 明材料,承诺上述房产确实为被评估单位所有,本次评估未考虑产权 瑕疵完善产权对评估值的影响。 2、标的其他情况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 | |||||||
| 否 |
| ****点击查看公司 | ||||||||||||||||||||||||||||||||||||||||||||||||||
| ||||||||||||||||||||||||||||||||||||||||||||||||||
| ||||||||||||||||||||||||||||||||||||||||||||||||||
| |||||||||||||||||||||||||||||||||||||||
| 无。 | |||||||||||||||||||||||||||||||||||||||
|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