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生大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及49,090.61万元债权

易生大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及49,090.61万元债权

发布于 2026-10-30

招标详情

易生大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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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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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转让底价: 3000.000000万元
标的所属行业: 商业服务业
标的所在地区: **市市辖区**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6-10-30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6-11-27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 受托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点击查看交易所 | 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业务负责人:刘晓晨 联系电话:021-****点击查看7272-840、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点击查看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点击查看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点击查看
注册地(地址) **市**区现代产业区海航东路
法定代表人 于莉莉
企业类型 ****点击查看公司(内资)
成立时间 2013-04-16
注册资本 2500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集体
经营规模 微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860214P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住房租赁经营;企业管理咨询;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办公用品、电子产品销售;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信用卡咨询、金融咨询、资金借贷业务除外);财务信息咨询;机械设备、电子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砂石料除外);化工产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及化学危险品除外)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合嘉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2024 营业收入 0.000000
利润总额 -2869.264603 净利润 -2580.504645
资产总计 73706.938543 负债总计 128852.339223
所有者权益 -55145.400680 审计机构 ****点击查看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2026-05-31 营业收入 0.000000
利润总额 -1100.589348 净利润 -985.959972
资产总计 79466.017372 负债总计 132018.684021
所有者权益 -52552.666649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评估机构 **天健****点击查看公司
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
评估基准日 2025-10-31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79391.580000 50850.960000
负债总计 130616.780000 81526.170000
净资产 -51225.200000 -30675.21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0675.210000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3000万元,其中****点击查看100%股权的转让底价为2,999.9999 万元,转让方对标的企业49,090.61万元债权的转让底价为0.0001万元。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价格增值部分属于股权溢价。
2.本项目年度审计数据出自于专项审计报告2024年数据。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特殊事项内容详见公示附件。
提示提醒等内容 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特殊事项内容详见公示附件。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合嘉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住所) **省**市**区范**街道长江中路92文化创号雨耕山意产业园内思楼3F-319-95号
注册资本(万元) 2010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法定代表人 曹飞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股权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900万元****点击查看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3.信息发布期满,(1)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联交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同意**联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联交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联交所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和备查文件之内容。
7.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文件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已知悉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本方承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专项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交易所备查的文件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本方承诺若发生以不了解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同意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处理本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让方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转让,同时本方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法律风险。
(2)本方承诺按照标的企业现状进行交割,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前,已对标的企业是否存在瑕疵及其实际情况进行了充分的审慎调查。《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本方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企业的现状,自行承担交易风险。产权交割后,因标的企业诉讼、债权债务等风险造成的损失,与转让方无关,由本方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与损失。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意向受让方不得隐名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交易。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5.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9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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