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特克****点击查看公司18%股权转让项目
挂牌价 42,562,800 元
保证金 100,000元
注册资本236,460,000.00元人民币
所在地**伊犁州**县喀拉布拉镇开买阿****点击查看水电站
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报名开始时间:2026-07-21 10: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08-03 17:00:00
| 标的名称 | **伊犁特克****点击查看公司18%股权转让项目 |
| 标的编号 | N0354GQ260012 | 产权子类型 | 股权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7-2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8-03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进行无限延期。 |
标的 概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伊犁特克****点击查看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伊犁州**县喀拉布拉镇开买阿****点击查看水电站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点击查看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石启中 |
| 成立时间 | 2011/04/19 | 注册资本+币种 | ****点击查看60000.00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6****点击查看****点击查看5170219 | 所属行业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天然水收集与分配;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许可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灌溉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土石方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点击查看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
| 职工人数 | 60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72.5 | | 2 | ****点击查看 | 18 | | 3 |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 9.5 | |
| 内部决议 | 董事会决议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 | 2025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8221.28 | -400.65 | -400.65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77445.74 | 61522.3 | 15923.44 | | 审计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事务所(特****点击查看分所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6/06/30 | 4153.63 | 266.02 | 266.02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77441.71 | 61190.97 | 16250.74 | | 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5/12/31 | 8221.28 | -400.65 | -400.65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77445.74 | 61522.3 | 15923.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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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查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6****点击查看****点击查看6846485 |
| 注册地(住所) | **维吾尔自治区﹒**﹒**县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点击查看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8.00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8.0000% |
| 内部决策形式 | 股东会决议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点击查看中心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就标的权属变更有关事项,已向有关部门咨询核实,确认权属变更无障碍。 2、我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点击查看中心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按要求履行我方义务,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承诺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披露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点击查看中心按《产权转让信息披露申请书》内容公开披露转让信息。 5、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相关权利人优先购买权的,****点击查看中心产权交易相关规则规定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相关权利人的义务。 6、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受让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7、****点击查看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8、我方承诺对《产权转让信息披露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传真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点击查看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
| 特别 告知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及原股东参与受让 | 是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点击查看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其他披露内容 | 本次挂牌底价为原始投资成本,高于标的企业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判断并承担相应投资风险。 |
交易 条件 | 转让底价(元) | ****点击查看2800.00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受让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公告后即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视为已充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及相关披露内容,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并自愿接受公告全部条款。 2.标的均以现状为准,股交中心及转让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其提供的任何介绍、评价(包括资料、图片、口头说明等)仅供参考,不构成担保。 3.意向受让方报名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公告、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认可其现状及潜在风险(包括经营、行业、政策等);承诺自行承担一切风险及责任。 4.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或委托专业人员调查标的。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标的现状(含瑕疵),自愿承担全部风险。 5.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提交报名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方可取得交易资格。未成交者保证金于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6.标的信息仅供参考,转让以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自行核实标的现状、瑕疵及政策风险,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无异议,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价款或要求退还标的,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 7.标的产权过户产生的所有费税,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点击查看.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则由该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成交价格根据挂牌底价与报价孰高确定;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6-07-21 10:00:00至2026-08-03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9:00****点击查看中心提出书面意向申请,****点击查看交易中心(www.****点击查看.cn)进行网上报名。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100000.00元,截止时间按系统提示缴纳。 2、产权交易当事人对交易保证金处置有约定的,应当依照约定处置;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点击查看中心依据《****点击查看中心金融企业非上市国有产权交易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组织产权交易当事人协调后处置。 |
| 交易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服务费 | 见具体收费标准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郭静敏 |
| 咨询电话 | 0991-****点击查看135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 10:00-13:30 15:30-19:00 |
| 咨询地址 | ****点击查看市**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9楼 |
| 技术支持 | |
| 其 他 | |
1.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受让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公告后即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视为已充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及相关披露内容,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并自愿接受公告全部条款。 2.标的均以现状为准,股交中心及转让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其提供的任何介绍、评价(包括资料、图片、口头说明等)仅供参考,不构成担保。 3.意向受让方报名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公告、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认可其现状及潜在风险(包括经营、行业、政策等);承诺自行承担一切风险及责任。 4.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或委托专业人员调查标的。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标的现状(含瑕疵),自愿承担全部风险。 5.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提交报名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方可取得交易资格。未成交者保证金于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6.标的信息仅供参考,转让以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自行核实标的现状、瑕疵及政策风险,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无异议,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价款或要求退还标的,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 7.标的产权过户产生的所有费税,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