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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100%股权转让项目 |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产权子类型 | 股权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4-1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5-15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结。 | ||
| 标的 概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点击查看 | ||||||||||||||||||||||||||||||||||||||||||||||||||||||||||||
| 注册地(住所) | **省**市**区大吴****点击查看园区商务办公楼576室 |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点击查看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鹿淳淏 | ||||||||||||||||||||||||||||||||||||||||||||||||||||||||||||
| 成立时间 | 2025/01/27 | 注册资本(万元) | 8150.00万元 (已实缴3777.17万元)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点击查看0305MAEAWDXD8W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物业管理;土石方工程施工;房屋拆迁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房地产评估;房地产咨询;停车场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职工人数 | 0 |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
| 内部决议 | ****点击查看股东决定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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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4016.07万元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2月28日 | ||||||||||||||||||||||||||||||||||||||||||||||||||||||||||||||
| 评估机构 | **众合房****点击查看公司 |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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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出方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699028L | ||||||||||||||||||||||||||||||||||||||||||||||||||||||||||||||
| 注册地(住所) | **省**市**区大吴镇双楼港物流园内 |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点击查看公司 |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0000% | ||||||||||||||||||||||||||||||||||||||||||||||||||||||||||||||
| 拟转出产(股)权比例 | 100.0000% | ||||||||||||||||||||||||||||||||||||||||||||||||||||||||||||||
| 内部决策形式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 ||||||||||||||||||||||||||||||||||||||||||||||||||||||||||||||
| 转让方承诺 | 1、转让方承诺合法持有本次转让的标的企业股权,并对该股权享有完整的处置权,本次公开交易不存在任何障碍; 2、转让方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和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 ||||||||||||||||||||||||||||||||||||||||||||||||||||||||||||||
| 转出方决策文件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市**区****点击查看办公室 | ||||||||||||||||||||||||||||||||||||||||||||||||||||||||||||||
| 特别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 ****点击查看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 其他披露内容 | 1、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市监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2、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并查询转让方提供的资料。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本次转让为标的现状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仅为转让底价的作价依据,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不得以备查文件的内容对转让标的现状提出任何异议,转让方不对资产评估报告中任何单项资产的价值做出承诺,不对转让标的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3、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公告期内有义务就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做尽职调查,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签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 5、据评估报告所示,标的企业存在长期借款,****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分行,借款类型为担保贷款,起止日期2026年1月26日-2032年12月15日,合同金额4800万元。其中,保证人:**中**都市****点击查看公司;抵押物:****点击查看位于**区唐盛路7号绿地商务城(B3-3地块)商业楼1-302、1-3107、1-402,1-502;出质人:****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据转让方提供材料所示,贷款实际提款4750万元,截至公告发布前,转让方已于2026年4月14日结清该笔贷款,银行于2026年4月14日出具相关结清证明并进行解押(详情咨询转让方)。 6、2025年3月,物源置业与新诚置业签订大单销售协议及补充协议,收购新**绿地商务城B3-3地块缤纷城项目房号302、房号402、房号502及影院3107室商业房产,同时约定:“自房屋全部完成产权转移登记之日起两年内为回赎期,新诚置业或其指定第三方****点击查看集团持有的物源置业100%股权”。收购完成后,物源置业依规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相关手续,并于2025年12月、2026年1月取得了上述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上述协议中****点击查看集团承担的义务,在股权转让完成后,由受让方承继。 7、标的企业持有房产现有三家商户在营业,租赁协议为标的企业在完成收购房产前,由商户与****点击查看**公司签订。租赁信息如下:
备注:具体以实际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8、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不再拥有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标的企业不得继续****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的名称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 交易 条件 | 转让底价(元) | ****点击查看8300.00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一次性付款。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3)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 |
| 标的交割 | 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且缴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 2.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机构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的、、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交易机构将协调转让方,由意向受让方进行现场尽调(如需)。 |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6-04-16 09:00:00至2026-05-15 17:00:00 | |||
| 报名手续 | 1、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一式两份) 意向受让方填写产权受让申请书,连同经意向受让方认证过的产权交易合同及下列文件一并送交交易机构,办理意向受让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应提供: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企业的基本情况(原件); ③****点击查看公司章程(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同意受让股权的有效内部决策文件(原件);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如授权他人办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⑦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申请程序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e交易平台(www.****点击查看.com),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书面材料递至交易机构报名(地址:**市**区金融集聚区H座910室),递交材料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未能提供书面材料及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3.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4.备查文件 (1)专项审计报告; (2)资产评估报告; (3)标的企业最新一期财务报表; (4)标的企业章程。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交易机构规定的期限内,向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提交2000万元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以确定其参与收购。保证金交付以交易机构书面通知为准。意向受让方如被最终确定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一部分转作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转作部分交易价款; 2、为避免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资金纠纷,本次交易原则上不接受代交保证金款和现金交付保证金款,意向受****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完成保证金的交纳和退还; 3、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未出现如下第4点所列情形的,交易机构在受让方被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4、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时,依照转让方的申请,交易机构可以冻结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 (1)意向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存在瑕疵或者提供的材料虚假、不真实、不完整的; (2)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相关国家审批程序; (3)意向受让方无故不推进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或者其他意向受让方合法权益的; (5)进入竞价交易程序,所有意向受让方均不出价的; (6)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7)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无故不履行产权交易合同的; (8)产权交易合同等文件中约定应当赔偿受损方利益损失的其他情形; (9)有证据证明存在致使其他交易相关方利益受损的其他情形。 | ||||
|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 服务费 | 1、项目成交后,交易双方各自承担交易服务费。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一部分转为服务费。服务费标准按照《关于优化公共**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 https://www.****点击查看.cn/xuzhou/2025-01/07/article_20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62685774.shtml) 执行。(以下为单向收费标准) 2、确认成交后的任何时点,受让方不得以交易双方解除交易合同、交易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约等任何理由,向交易机构主张申请退回已交纳的交易服务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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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卜经理 |
| 咨询电话 | 0516-****点击查看3906 | |
| 咨询时间 |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 |
| 咨询地址 | **市金融集聚区H座9层910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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