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采购文件“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一)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现更正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点击查看公司有关文件或****点击查看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或其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总公司参与投标的,其所有分支机构不得再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财务报告);” 原采购文件“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点击查看总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现更正为: “1.供应商为****点击查看总局****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委员会****点击查看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