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自然出告字〔2025〕14号成交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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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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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自然出告字〔2025〕14号
成 交 确 认 书


出让人:****点击查看

竞得人:****点击查看

竞买号: 01

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9月18日在****点击查看公开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中,由 ****点击查看竞得宗地编号为****点击查看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确认如下:

一、该宗地位于但家庙镇区双拥**侧。土地开发程度五通一平,土地级别一级, 出让面积约1191平方米(约1.79亩),规划用途商业用地,容积率≤1.0,建筑系数≤30%,绿地率≥20%,土地出让年限商业40年。

二、该地块土地成交单价为(大写)每平方米约人民币陆佰零壹元壹角捌分(¥601.18元),成交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柒拾壹万陆仟元整(¥716000.00元)。

三、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大写)柒拾壹万陆仟元整(¥716000.00元),自动转为受让地块的土地价款,该宗地无溢价,出让价款已缴清。

四、竞得人须于2025年10月10日之前持此《成交确认书》到****点击查看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竞得人若不按本《出让成交确认书》的第三、四条办理的,则视为违约。出让人取消竞得人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全部按违约金予以没收,并追究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六、本《成交确认书》由出让人、竞得人于2025年9月19日在****点击查看正式签订生效。

七、本《成交确认书》执行中发生纠纷,由出让人和竞得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点击查看法院提请诉讼。

八、本《成交确认书》一式二份,出让人、竞得人各执一份。

特此确认

出让人(公章): 竞得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19日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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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金融类项目共招标过 11 次; 共合作金融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安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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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金融服务, 中标 24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24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1 次, 中标金额 28.8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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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