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创新型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建设专项债代理银行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创新型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建设专项债代理银行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5-08-19
中国****分行
联系人联系人16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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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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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80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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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创****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银行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30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08月19日09时30分

****点击查看创****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银行服务项目中标(成交)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长**路200号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公司**分行

地址:**市**区**大道396号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分行

地址:**市**区潜****点击查看广场A座18-23层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县魏武路1号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9873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望**路766号广电大厦5层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399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丹丹、李渊

电话:0551-****点击查看3993、133****点击查看8921

邮箱:****点击查看@qq.com

公示期:2025年08月19日至2025年07月2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周六日、节假日休息)向****点击查看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望**路766号广电大厦5层,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3993。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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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19日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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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金融类项目共招标过 5 次; 共合作金融供应商 2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中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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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金融服务, 中标 85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84次, 占比 98.82%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11 次, 中标金额 176.36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1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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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务所较弱
核心业务: 金融服务, 中标 4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4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