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天山区公共停车场服务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持有乌鲁木齐天城秋凌置业有限公司10%股权

乌鲁木齐天山区公共停车场服务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持有乌鲁木齐天城秋凌置业有限公司10%股权

发布于 2024-10-11

招标详情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联系人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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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9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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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8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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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金融类项目招标11次,合作供应商2个,潜在供应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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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转让方名称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重要信息披露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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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点击查看停车场****点击查看公司转让持有****点击查看**公司10%股权
乌****点击查看停车场****点击查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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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40.13万元 人民币
20
2024-10-11
网络竞价
一、转让方认缴注册资本金200万元,实缴0万元,受让方受让后须按持股比例继续履行注册资本金缴纳义务。 二、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建议书》等备查资料。
一、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一、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认同标的企业正常的经营行为,且依据其尽职调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企业按其现状全部接受。视为受让方已充分了解标的企业的经营情况,不得再以标的企业股权转让之前的,包括但不限于或有债务纠纷、或有税务处罚、或有法律责任等为由,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责任。受让方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点击查看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如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拟行使优先购买权,必须进场行权,须在挂****点击查看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及受让资料,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原股东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在挂牌期间未递交受让申请的,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未进场行权的,均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点击查看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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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金融类项目共招标过 11 次; 共合作金融供应商 2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中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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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金融服务, 中标 7399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新疆, 中标 7395次, 占比 99.95%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2284 次, 中标金额 6458.14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1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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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金融服务, 中标 2320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新疆, 中标 2315 次, 占比 99.78%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507 次, 中标金额 1653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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