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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分行****点击查看大道西、****点击查看收费站、****点击查看监管局、五一大道袁家岭政务地区地标LED大屏广告投放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点击查看分行****点击查看大道西、****点击查看收费站、****点击查看监管局、五一大道袁家岭政务地区地标LED大屏广告投放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分行****点击查看大道西、****点击查看收费站、****点击查看监管局、五一大道袁家岭政务地区地标LED大屏广告投放项目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采购内容:****点击查看银行**分行****点击查看大道西、****点击查看收费站、****点击查看监管局、五一大道袁家岭政务地区地标LED大屏广告投放。
四、项目预算: 45万元(含税)。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点击查看小组论证得出项目实际采购内容仅能从****点击查看采购,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唯一性。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 **市**区**街道匍园路71****点击查看中心1号栋426房
六、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 2024年8月25日 | |
论证地点 | **省**市**区晚报大道297号****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2楼会议室 | |
论证意见 | 该项目涉及的四项核心广告**,其经营权与代理权限均具备唯一性,具体如下: 1.****点击查看大道西广告投放**:经营****点击查看公司独家享有,该公司已授权****点击查看作为独家广告经营代理商。 2.****点击查看收费站广告投放**:经营权归****点击查看**公司独家所有,该授权****点击查看为独家广告经营代理商。 3.****点击查看监管局广告投放**:****点击查看公司独家享有其经营权,并授权****点击查看作为独家广告经营代理商。 4.五一大道袁家岭政务地区广告投放**:****点击查看**公司独家拥有经营权,且授权****点击查看作为独家广告经营代理商。 综上,本项目涉及的全部广告投放**,****点击查看公司独家享有,且最终独家广告经营代理商统一为****点击查看,具有唯一性。经专家论证,与会专家一致同意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
专家成员名单 |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职务 |
王喆 | ****点击查看研究院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刘桂花 | **长****点击查看事务所 | 主任 |
曹卫京 | ****点击查看法院 | 研究员 |
七、公示期限:自2025-8-25至2025-9-1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查看
联系人:张经理
电 话:0731-****点击查看2306
地 址: **市**区湘江中路二段36****点击查看中心6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李芳艳
地 址:**省**市**区晚报大道297号
电 话:137****点击查看7390
采购人:****点击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