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集团恒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35%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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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7-23

招标详情

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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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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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金融类项目招标2次,合作供应商2个,潜在供应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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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转让底价: 16985.820600万元
标的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标的所在地区: **市**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07-23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5-07-30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 受托机构联系人:汪姣婷 联系电话:139****点击查看1018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点击查看交易所 | 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业务负责人:陈磊 联系电话:021-****点击查看7272-259、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点击查看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点击查看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注册地(地址) 恒丰路600号
法定代表人 黄志平
企业类型 ****点击查看公司(内资)
成立时间 2000-05-18
注册资本 200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759494E
经营范围 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实业投资,建筑材料、机电设备、金属材料、汽车配件、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国内货运代理,在信息科技领域内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8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有人不放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黄志平 40
2 ****点击查看 35
3 ****点击查看公司 25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2023 营业收入 4001.140086
利润总额 4831.471055 净利润 3878.180687
资产总计 31277.771569 负债总计 22732.325437
所有者权益 8438.459270 审计机构 上****点击查看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2025-03-31 营业收入 348.686962
利润总额 -84.667912 净利润 -84.830683
资产总计 27813.930702 负债总计 5016.071672
所有者权益 22797.859030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评估机构 ****点击查看**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5-04-30
评估基准日 2024-10-31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35477.190000 69414.270000
负债总计 15491.030000 15491.030000
净资产 19986.160000 53923.24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8873.134000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2、转让方将根据《****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股东行传优先购买权操作指引》之规定,在标的项目最终市场价格产生后通知并征询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包括但不限于告知如下内容:(1)欲行权的其他股东应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向联交所办理行权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受让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等。(2)逾期未行权的,视为放弃行权。
3、标的子企业**市机****点击查看公司房屋建筑物**北路864号金甸大厦,该房地产土地性质为划拨。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 1、《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详见挂网附件
2、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恒联公司2024年10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付款科目挂账应付“耘兰房产2期”11,115,539.53元,该笔款项挂账三年以上,无明确支付对象,可能无需支付。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点击查看
注册地(住所) **中路110号
经济类型 ****点击查看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3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点击查看
批准单位名称 ****点击查看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无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无
4、信息发布期满(1)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股东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2)如征集到一个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该竞买人经网络报价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原股东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3)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其余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3398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6、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7、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4)、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8、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披露公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或约定,要求意向方追加赔偿。
9、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10、受让方应承诺在本次股权交割日之后股东股权变更之前,最晚不超过股权交割后6个月,****点击查看公司具备足够资金向电气控股全额支付应付股利 4,462.50 万元。
11、受让****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办理:①历史遗留****点击查看银行账户管理使用、****点击查看银行章借用、资料用印等);②部分业务授权委托(如业委会事务、公房凭证换发网上U盾使用等);③共同解决或有历史遗留问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398.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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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1 特别事项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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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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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金融类项目共招标过 2 次; 共合作金融供应商 2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三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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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金融服务, 中标 1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上海, 中标 1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1 次, 中标金额 0.0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1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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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金融服务, 中标 1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上海, 中标 1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1 次, 中标金额 0.0
本项目-招标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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