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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开发区2025年度低收入困难对象补充保险救助-“低补保”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开发区”自行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7日14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 项目名称:**开发区2025年度低收入困难对象补充保险救助-“低补保”项目;
2.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年度总赔付率不低于98%,赔付率低于98%的为无效投标;
5.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6.保障周期: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备《****(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同时愿意接受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三证合一的只需营业执照);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信用可以从“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进入查询自行打印,提供以上网页的投标单位企业信用的截图,未提供截图或失信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均不予通过。)
(2****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法人单位投标时,****点击查看公司法人单位《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以设立在**的分支机构投标时,****点击查看公司**分支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
以上未尽之处详见第五章资格审查。
6、拒绝以下磋商供应商参与磋商;
磋商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五章资格审查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5年06月10日至 2025 年06月17日。
2.地点: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直接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开发区”交易响应人进行报名,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网上报名路径: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按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
4、网上提交响应文件:文本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磋商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5、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响应供应商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如有)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响应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响应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响应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响应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7日14点00分(**时间)。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解密截止时间:以系统实际显示截止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少于三十分钟。
提交方式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1.时间:
2025年06月17日14点00分(**时间)。2.地点:网上不见面开标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天。
七、其他补充事宜(一)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不再做相关要求。
(二)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限额平台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磋商活动。
(三)本项目需提供样品,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部分。
(四)本项目的采购人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均由采购人提出。相关的询问、质疑,请直接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五)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六)本次招标全过程要素数据(包含项目动议审批、招标文件制作、招标公告发布、开标评标过程、标后监督管理等)均由招标人录入“****点击查看开发区公共**交易项目全流程监察平台”。平台对招标人、中标人、中介单位等交易主体进行数据研判分析,若在审批程序合规性、投标人抱团亲密度、投标价格偏离度、投标IP雷同性、开评标过程异常行为、专家评标倾向性、合同比对、项目负责人变更、工程量变更、中标方履约、招标人现场监管、竣工验收等监察点出现预警,将按类型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七)特别提醒:
1.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点击查看开发区限额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3.磋商公告系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磋商评审流程简介
磋商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点击查看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开发区宏兴路9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 0513-****点击查看7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