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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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伟健(公民身份证号码:44082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6550):
因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本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和《**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等规定,于2024年10月28日对您作出《****点击查看追回社会保险基金决定书》(穗越社追字〔2024〕第095号),并于2025年2月13日已公告送达,要求您退回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共计4725元(肆仟柒佰贰拾伍元整)。
我中心于2025年6月13日通过邮政EMS向您住址发出《****点击查看社会保险基金案件强制执行催告书》(穗越社保催字〔2024〕第095号),2025年6月17日邮件因无法有效送达被退回。****点击查看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有效方式将上述文书送达您处,现依法向您进行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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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