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点击查看保障局令 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点击查看保障局令 第3号)相关规定,****点击查看中心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由医疗保障、医药卫生、财务管理、信息技术四方面专****点击查看小组对申请医**点协议管理的11家医药机构开展材料审查及现场评估,****点击查看小组综合评定8家医药机构通过评估。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点击查看医疗机构名单(2家)
****点击查看诊所
瑞祥诊所
二、拟****点击查看药店名单 (6家)
**达嘉维****点击查看公司**东路店
**达嘉维****点击查看公司秀山花园店
**和商****点击查看公司信达城店
**和商****点击查看公司**瑞景店
北****点击查看药店****点击查看公司**国际华城店
**市华****点击查看公司**嘉苑店
三、公示时间:2025年1月23日—1月27日(共5天)
四、受理单位:****点击查看
五、受理电话:0555-****点击查看088
六、受理邮箱:ybzx@mas.****点击查看.cn
七、地址及邮编:**市**大道2007号市****点击查看服务中心稽核管理科(243000)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点击查看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单位或个人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以便核实情况。我中心对有关单位或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照相关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进行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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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3日